自由人集市(1/2)

    当伊米修斯推开地下室的门,看见少年趴在地上。竟然敢睡觉,伊米修斯不满的想着,当他走进才发现,少年是晕了过去。

    他将呼吸微弱的少年翻过来,看见了少年毫无血色的脸和干涸的唇。他才想起脚下的人类已经两天水米未进,还因痛苦耗费了巨大的精力。他自嘲的笑了笑,从他被转化成吸血鬼到筹划进攻庄园,再到亲手报仇、赶跑反叛的吸血鬼,只不过经历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而这一个月,已经让他彻底忘了人类的本能:吃饭、喝水、排泄、呼吸,也忘了人类有多么脆弱。

    他割开了手臂,将一滴血滴在少年干涸的唇上。少年的唇立刻又恢复了艳丽,少年也本能的舔舐着唇。很快少年脸上恢复了血色,呼吸渐渐平稳。

    这样不行,我不能一直用自己的血为母狗,伊米修斯想着去暗室里取出了一小袋银币,他不知道战争时的物价,多带总比少带好。

    出了庄园,伊米修斯走了十几英里并没有看见任何动物。又走了几英里后暮色渐浓,耳边淅淅沥沥传来几声狼嚎。

    “该死。”伊米修斯看着空中的圆月暗骂一声,庄园叛乱后他与吸血鬼断绝关系,原本想找狼人交易些食物,却忘记了今天是圆月,狼人丧失人性发狂的时候。这时候去狼人的营地,毫无疑问会被撕成碎片。他只能去萨里镇去冒险,人类虽然是敌人,但平民见到他只会逃跑,如果当地民兵团并不是训练有素,他会毫发无损的回来。萨里镇距他的庄园骑马要两天,不过他现在比马快得多。如果不出什么岔子,他午夜就能赶回庄园。

    当他接近萨里镇时,树下忽然钻出个狼人。

    “出来觅食吗,先生?”对方先开口以示善意。

    伊米修斯被狼人吓了一跳,狼人也察觉到这一点,说:“啊哈,‘新贵族’,还不会使用自己的感知力,你的转化者没有教你吗?”说着,他看到了伊米修斯腰间的钱袋。

    “一个交易者?”他堆起来职业小贩的笑容:“你需要点什么呢,先生?”

    伊米修斯打量着眼前的狼人,他比所有的狼人都瘦小很多,更像人类的身形,但确实一张狼人的脸,更奇怪的是月光洒在他身上他并没有发狂。

    小贩看出伊米修斯的疑虑,自我介绍道:“我叫杰克,是个半狼人。传说我父亲是人,我母亲是狼人,或者相反,不过无所谓了。我比狼人那群野兽聪明,也比人类敏捷强壮,最重要的是我不会因圆月而变身,尽管我月圆之夜我也有点......兴奋,哈哈。”

    “那为谁而战?”伊米修斯警惕起来,人类是敌人,而狼人是盟友。

    “战争?”杰克摇摇头“战争与我无关,我是个杂种,人类视我为野兽,狼人视我为异类,我是林间捕猎镇里偷鸡长大的。我讨厌那种朝不保夕的感觉,所以我与一些喜欢交易的人组织了个‘集市’,各种货物应有尽有,包您满意。跟我去看看吧。”

    狼人招着手,伊米修斯并没有跟着走。

    “放心吧,先生,我们都是本本分分的商人,从反奴隶战争就开始经营了。”小贩继续热情的招手,伊米修斯犹豫了一下还是跟了过去。

    自由人集市在萨里镇西十英里处,还能看见远处哨塔的灯火。集市里穿梭者巡逻的守卫,有几个右臂还别着萨里镇民兵的红色盾牌标记。

    各种小偷强盗的赃物,贵族的刀剑盾牌,现场割取的牛羊血,赌徒的摊子,妓女的帐篷,旁边就是供客人补充体力消耗酒肉摊。

    “前面就是‘高等货物’。”杰克指着被篱笆隔开的区域介绍道。

    两个持枪的守卫对杰克行礼,允许他们通过。

    伊米修斯发现“高等货物”比较单一,全是人类,客人则很少。不同的摊位品质不同,价钱也不同。最便宜的是孩子,最贵的是处女,一些老人直接当成讨价还价的赠品。有一些面色贪婪的男子盯着少女的乳房,另一些也盯着青年的阳具不愿离开,更有口味独特的客人在检查孩子的肛门。

    “偶尔还有一些狼人和吸血鬼中的叛徒被作为奴隶卖到这里,不过很少,一年也不一定有一次。”杰克看伊米修斯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尝试摸索他的口味。

    “反奴隶战争结束三十多年了,现在的革命者不是也反对奴隶制吗?镇长支持这样的集会不怕人类领袖处罚吗?”伊米修斯问道。

    “哈,先生。我说过我们是合法经营。”杰克一副无辜的样子“这些孩子一部分是孤儿,一部分是被父母卖掉的,可能只换了两块黑面包。这些少女,多数是二次革命战争的‘战利品’,不少也是因为他们的父亲想要一支枪来防身,战时枪可比女儿好用。而这些年轻人几乎都是逃兵和俘虏。当然这里面很多都是偷来的抢来的,但强盗送来的和统治者送来的又有什么区别呢。那些老人,如果没人贩卖他们他们恐怕活不过三天,至少他们现在打扫房间还会得到食物。”

    “可是被卖掉也不一定能看到明天的太阳。”伊米修斯看见两个吸血鬼买下一个少女,他知道他们今晚不仅可以发泄欲望,还可以饱餐一顿。

    “这就是战争啊,先生。战争中的穷人没有活下去的权利,他的每一天都是神的赏赐,如果真的有神的话。”杰克最后交代道:“这里绝对不允许使用任何武力,祝你玩得愉快。”

    “你作为集市管理者,为什么对我如此热情?”伊米修斯问道。

    “因为我远远就感受到你口袋里的银币,满满的银币。”杰克眼中闪着光,转身离去。

    伊米修斯被勾魂的香气吸引力,是现取人血的摊子。摊主见他过来热情的招呼:“来点喝的吗?儿童10铜板,甜嫩可口。少女15铜板,香滑诱人。青年10铜板,保你活力四射。”

    伊米修斯咽了口唾沫,他从未喝过人血,只喝过两次牛血,味道并不好,不过够他维持十天半个月。距上次进食也过了一周,他也有点饥饿。但是他仍无法突破人类的心理底线,他知道只要沾上一滴,他就会终生食人血度日,在他无尽的生命里,将夺取无数人的生命。当理智与本能斗争时,他被一声惨叫打断,接着有几声喝彩。

    七八个客人聚拢在发出惨叫大坑前附身向下看前,而摊贩们一副见怪不怪的模样,伊米修斯为了摆脱鲜血的吸引也走了过去。

    十米见方三米深的土坑,坑内一个手无寸铁的瘦弱男子已经被砍断了手臂,鲜血浸在泥土里坑里。另一个人是个全身甲胄的壮汉,一把锋利的斧子胡乱的挥舞着,看起来没接受过正规的格斗训练。独臂男子在坑里奋力躲闪,但一不小心被砍中腿部跌了下去。他失去了移动能力,哀求着壮汉,绝望的看着他一步步逼近,但壮汉没有留情,一斧子结果了他的性命。空气里弥漫的血腥气又勾起了伊米修斯的食欲,一个民兵看出伊米修斯的欲望走向伊米修斯,而伊米修斯给了他一个眼神表示自己可以控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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