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划江而治(3/5)

    辛立朗声说道:“收到武德司线报,有贼人混入皇城,欲行刺官家!我奉官家与秦相的命令,进入皇城搜查!”

    御林军有些头皮发麻:“辛将军,即便有刺客混入皇城,也该是我们御林军……”

    然而他话还没说完,下方的另一人已经开始怒骂。

    “混账东西!你们御林军要负责守卫皇城,严加封锁,不能让刺客跑了!事情紧急,若是你们调人去抓,万一皇城的防御出了疏漏,被贼人跑了,或者被更多的贼人混进来,你担得起吗?”

    御林军这才看清楚说话的第二人,赶忙惶恐道:“秦相恕罪!不知秦相亲至,我等这就打开城门!”

    过了没多久,皇城的大门打开了。

    按理说,这不合规矩。

    但这些御林军,显然没有违逆这两位的勇气。

    秦会之是此时的权相,任何得罪他的人,事后都会吃不了兜着走。

    此时御林军如果真的坚持原则,就是不开城门,那么事后秦会之要清算他们的时候,皇帝也不会出面保他们。

    这才是最关键的。

    犯得着在这种事情上跟秦会之死磕吗?犯不着。

    当御林军,也不过是来混口饭吃的。

    而且,秦会之不是自己来的,他还带着殿前司的一名将官,辛立。

    齐朝的殿前司与侍卫亲军合成两司,其下属机构是殿前都指挥使司与侍卫亲军下属机构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合成“两司三衙”,是齐朝禁军的最高指挥机构。

    也就是说,这个机构是有权调动禁军的,从程序上来说,这毫无问题。

    而在真实的历史上,秦会之还真的曾经私自调动禁军,甚至都没让齐高宗知道。

    “衢州尝有盗起,会之遣殿前司将官辛立将千人捕之,不以闻。晋安郡王因入侍言之,帝大惊,问会之,会之曰:不足上烦圣虑,故不敢闻,盗平即奏矣。退而求其故,知晋安言之,遂奏晋安居秀王丧不当给俸,月损二百缗,帝为出内帑给之。”

    也就是说,秦会之直接绕开皇帝派遣禁军去抓捕强盗,都没让齐高宗知道。还是一个郡王偷偷告诉了齐高宗。齐高宗闻言大惊,但也没能拿秦会之怎么样。

    甚至秦会之私下里打听出来是这个郡王告的密,还敢公然打击报复。

    连打几个盗贼都敢私自调动禁军,而此时为了干大事调动一下禁军,就更加不足为奇了。

    ……

    百人的禁军以抓捕盗贼的名义,进入皇城,直奔渊圣宫。

    渊圣宫,是由皇宫中原本的一座宫殿扩建而来,在迎齐英宗回朝之后,才改名为渊圣宫,作为他的寝宫。

    除了在寝宫中之外,每个月还有几天,齐英宗会被特许进入皇城中的太一宫进行祭祀。

    之前齐英宗在还朝之前就说,回来之后自己只想做一个太一宫主,也就是出家修道度过余生,绝不会觊觎齐高宗的皇位。

    但齐高宗也不可能真的只是让他去太一宫做一个道士,还是要在皇城中扩建渊圣宫给这位皇兄。表面上是给足待遇,实际上也是为了更好地加以监视。

    群臣想要到渊圣宫见齐英宗,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但现在,秦会之和辛立已经带领禁军来到渊圣宫的宫门前。

    “直接撞开!”

    秦会之一声令下,这些禁军没有任何迟疑,立刻照做。这些人都是辛立找来的绝对心腹,都知道拥立之功乃是天下第一的大功,一旦成了便是享用不尽的荣华富贵,所以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而后,众人一拥而入。

    齐英宗此时才刚刚打算睡下,看到一群人闯进来被吓得猛然站起。

    “你们是何人?难道是要谋害朕?是……难道是……”

    他被吓得不轻,显然还以为是齐高宗派人来害他的。

    尤其是看到秦会之的脸,齐英宗更是吓得面如土色。

    然而秦会之却突然“噗通”一声跪在地上:“臣等恭请渊圣皇帝复位!早登大宝、以安万民!”

    辛立也带着禁军士兵纷纷跪下。

    齐英宗瞬间被狂喜所冲昏头脑,只是他又有些犹豫:“此事,此事恐怕……”

    秦会之冷然道:“官家不必多虑,此时臣已经安排妥当,只等官家重登大宝!”

    一行人簇拥着齐英宗,往举行大典和大朝会的大庆殿而去。

    ……

    齐高宗躺在卧榻上,昏昏沉沉地睡着,突然听到外面似乎隐约有喧哗之声。

    “何人喧哗?”

    旁边的小太监赶忙过来:“回官家,似是宫中出了盗贼,正在捉拿,官家不必忧心。”

    齐高宗隐约觉得有些不对,但此时他的状态很差,只觉得四肢无力、头脑昏沉,即便追问一番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只好继续沉沉睡去。

    只是他没想到,等第二天朝会的时候,自己的皇位上,却已经坐上了他的皇兄。

    ……

    ……

    齐英宗复位,改元顺康。

    当天,齐英宗传旨,按照秦会之的意思,在城中大肆搜捕支持齐高宗的旧臣,并在一个月之后,将其中大部分人以谋反罪问斩。

    对于以秦会之为首的诸多党羽,则是个个加官进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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