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梦里那人的脸始终模糊不清只有声音是格外熟悉(1/8)
曹弥其实很少梦见她妈。
都快不记得她妈长什么样了。
她妈叫徐凤娟,这名字普普通通,在中国一抓就是一大把。
典型农村彪悍妇女,行事风风火火,嗓门比人先到家。
她爸每次都说她妈声音真牛逼,吵架时声音世界第一响,不吵架声音村里第一响。
曹弥她爸读了几年书,说话慢条斯理,一点也不像个农民。
但也不是完完全全的读书人,充其量算半个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的杂交品种。
可农村吵架不需要讲究逻辑,谁声音大谁就占理。再甩手坐地上一哭一嚎,阎王来了也要退避三舍。
曹弥她爸明显不懂这个道理,每次吵架都吵不过自己妻子。
争到面红脖子粗,梗着脖子嘴硬非要说好男不和女斗,然后被她妈从嘴里喷出的唾沫星子沾了满脸。
徐女士浸淫此道数十年,日复一日虚心锻炼,骂遍村里无敌手。
没人吵架能吵得过她妈。
再怎么洪亮的声音,在她妈面前,就显得像蚊子一样嗡嗡小。
蚊子嘛,随手一巴掌就能拍死。
徐女士嗓门大,一扯嗓子,声音能传到二里地。
夸张到趴田里休息的土狗,都会下意识打一激灵。狼狈夹着尾巴起身,给她妈传来的声音让道。
曹弥突然梦到小时候睡觉时的场景。
她脚冷,怎么都捂不热。钻被窝往她妈身上一贴,对方就扯嗓子嚎:
“杀千刀的,你脚怎么这么冷!”
她妈一边叫着,一边拍向曹弥那明显以下犯上、大逆不道的脚。
脚被迫离开贴着的这具身体。
曹弥不说话,又悄悄抬脚往她妈身上一贴。徐女士被冷得一激灵,身体在被子底下抖三抖。
“拿远点!拿远点!”她恨不得直接把曹弥踹下床,用笔在被子中间画出一道互不侵犯的三八线。
“要死嘞,小小年纪湿气那么重——”徐凤娟伸手推了推曹弥,“你泡个脚再上床。”
徐女士推了好几下,愣是没推动在被窝里装死的人。她气得一拍床板,嘴里不断念叨着,说什么都要去找民间土方,给曹弥身体去去湿气。
“泡过了。”曹弥全当听不见,闭上眼不听她妈的话,整个人躺进被子里。
眼前一片黑,她很快就睡了过去。
却不知道她妈在她睡着后,手往下伸,揉搓着她冰冰冷冷的一双脚。
“下次再让我捂暖,直接把你这脚砍了。”青春不在的肥胖中年妇女,口中恶狠狠说着,手下动作却不停,“真是欠了你的!”
掌心原本的热度,带着摩擦产生的热意,让曹弥脚逐渐热了起来。
见捂热了,不冰了,徐凤娟才把手抽出来,为自己享不了福的悲惨命运长吁短叹。
她悲伤秋月时,像唱戏似的咿咿呀呀唱着词。
“我就是生来命苦,才会给你们姓曹的一家当保姆。”
曹弥第二天醒来,有时会发现她脚就贴在她妈的肚子上。
肥肥软软的肚皮,像贴在温暖的棉花上一样,舒服的她舍不得挪走。
趁对方还没醒,曹弥又贴了会儿,才慢慢把自己的脚收回去,起床洗漱准备去学校上课。
梦里她妈的脸始终模糊不清,只有那声音格外熟悉。
那是属于对方的凭证象征,被刻到曹弥的骨子里。她忘不掉。
铃铃铃——
备用机的死亡闹铃声响起,曹弥感觉心都停了好几秒。
眼睛睁不开,手先伸到床头柜,摸到手机摁掉闹铃,再把脸重新埋回被子。
还未真正起床的这段时间,格外珍贵又短暂。
第二个闹铃很快接着响起,曹弥用被子裹住头,像蛆一样缓缓蠕动身体,心中杀心渐起。
恍若化身为英勇就义的革命先烈,为推翻压在人民身上的三座大山砥砺奋斗。凭借着满腔热血,捅死万恶的资本主义剥削者!
曹弥回光返照般弹了一下,接着又破罐子破摔,恨恨锤了一下床,诅咒她入职多年的垃圾公司什么时候破产倒闭——
这家破公司、她真是一秒都不想多待!
闹钟又响了几次,曹弥逐渐清醒,发觉脚下热热软软的一团,又试探性往下踩。
稍一用力,平地很快陷了进去。周围暖烘烘的,像有火炉直接贴在她的脚底。
曹弥:?
什么东西?
她直挺挺从床上弹起来,瞌睡虫顿时跑了干净。
终于发现可怜兮兮缩在角落,满脸通红快要烧傻的少年。
江玟整个人呈现一种快要羽化升仙的病态感,睡衣没遮住肚子,被子也没盖好,就这样蜷在床尾睡了一个晚上。
衣领露出一小截伶仃苍白的锁骨,脸颊却是格外的红。皱起的眉毛,都快能捋下来打个死结。
因为病痛,更衬得他有琉璃的脆弱美感。
尽管身体温度高得可怕,却还是在曹弥醒来前一动不动,维持着入睡时的那个姿势。
直到曹弥终于起了床,他才愿意表露出自己的难受,从嘴里不断溢出低低小小的呜咽。却又因身体下意识的反应,努力想要咬住嘴唇。
曹弥麻了,一时间忘记该如何反应。
是该指责对方心怀不轨、心机深沉,爬床都爬到她这。还是赶紧叫醒对方,并把他逐出家门。
毕竟作为一名单身孤寡的独居青年,曹弥着实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床上会躺着一位豌豆王子。
不需要温度计佐证测量,光看江玟的脸,就知道他已经发了高烧。
烧的时间还不短。
难怪她脚会那么暖和。
曹弥思绪难免游移了一瞬,而后很快反应过来,在心里操了一声。
呃、她好像摊上事儿了,还是摊上大事儿了!
曹弥麻溜地换好衣服,又从衣柜里扒拉出一件长款的黑色羽绒服给江玟穿上。
少年闭眼沉沉睡着,头发贴在脸上,额角渗出细细汗珠。像是漂亮又精致的芭比娃娃,瘫在床上任她摆弄。
本想送少年去大医院,又突然想到她没有对方的身份证,不能在医院实名挂号。
好像也不允许冒名顶替。
曹弥:。
好麻烦。
她烦躁地啧了一声,心想可别被烧成个傻子,到时候再赖上她。
不过街头卫生院离这比较近,能带对方去那看病。
曹弥采取公主抱想要施展女友力,她本以为对方瘦不拉几,细胳膊细腿没几两肉,结果根本没抱动。
自己还差点趴在少年身上摔个狗吃屎。
曹弥:……
这豌豆王子挺重的哈。
曹弥疑惑地看了眼对方纤细孱弱的身体,又看了看自己这双不那么滑嫩娇贵的手,最后选择老老实实背着江玟出门。
像是头老黄牛,吭哧吭哧背着江玟。
曹弥咬着牙,额头冒着汗,身后少年从嘴里喷出的灼热吐息,大半都洒在她的脖子上。
还好这栋楼有电梯,不用背下八楼。不然曹弥直接放弃,干脆把这个麻烦精从阳台上丢出去,完成物理意义上的真实超度。
昨日下了暴雨,今天虽然放晴,地上还是有很多深浅不一的水洼。
她扭扭晃晃背着江玟,路都走不稳。跟幼童似的,走路都能踩进水坑。
好烦、好累。
曹弥一点也不喜欢运动,她喘着气,两腿战战,恨不得直接把江玟丢到大马路上自生自灭。
要是在她腰间套个犁,都能直接把地耕了。
踩下去的每一脚,都能踩出足以播种的深坑。
曹弥发挥自己在工作时的顽强斗志,在心里把碰瓷她的豌豆王子骂了一路。
走累了骂、走慢了骂,快到卫生院了,更是在心里骂到起飞。
曹弥越骂越有力气、越骂走得越稳,最后总算背着对方来到卫生院。
这种十分神奇的精神胜利法,只对工作过的苦逼社畜才有效果。
街道的卫生院逼仄狭小,墙皮都脱落不少,修建年头比曹弥岁数还要久。
大早上问诊的人不多,走廊里的人稀稀拉拉。输液室有几名通宵吊瓶的病人,披着起了毛的小毯子,躺在椅子上闭眼休息。
曹弥提着吊瓶,挂上铁架最顶层的挂钩,又帮江玟把羽绒衣拉好,裹成一只粽子,才躺到旁边的椅子上眼神涣散。
折腾半天,总算是让江玟挂上了水。
从来只愿活动手指的人,今日运动步数却直接爆表。
曹弥想,她好累、身体也好酸。
刚打开手机,就看到自己忘记退出,还停留在手机屏幕上的付款界面。
付款成功,她的心也碎了,身体似乎更重更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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