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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成店小二的刺客脸色变了变,道:“有。”
“哦,那就好。”她起身就要走。
不仅刺客意外,连一点红也很意外,走过去道:“你就这么走了?”
林默见是一点红,腼腆的展露一个笑颜:“是你啊。”
“你不该放他走。”一点红说这话的时候已经陪林默走了很长一段路了。
林默忽然立住脚:“为什么?”
一点红道:“因为他是杀你的人。”
“不。”林默摇头道:“我是说,你觉得他们为什么要杀我?”
一点红说不出。
林默叹了口气,自嘲道:“因为我的存在威胁到了他们的性命,如果是为了自保向我出手,实在情有可原,我有什么理由杀他呢?”接着苦笑道:“或许是我前半生过得太顺遂了,没吃过一点苦头,连老天都看不过去了。你相信么,在我二十三岁之前,我没遇到过一个坏人,二十三岁之后,我好像每天都要面对几个坏人。”
一点红似是笑了一声,道:“在遇到你之前,我也曾遇见过几个善人,但跟你比起来,他们都恶毒得像阴沟里的毒蛇。”
林默抿抿唇,眼睛也跟着弯了弯:“我就当你在夸我了。”
“陆小凤呢?他为什么没跟你在一起?”
林默先是沉默了一下,然后笑着道:“为什么一定要在一起呢?就算再喜欢,总在一起也会腻的呀。”
握刀的手忽然紧了紧,一点红冷声道:“莫非是他贪生怕死?或者,是他负了你。”
林默又站住了,转过脸道:“你的想象力还真是丰富,好了,你还要跟我多久?”
一点红一时失语,镜花水月几乎被他捏出指印:“我只是想跟你说,我想清楚了,我对你……确实有些误会。”
“哦。”哦完林默就觉得可能有点敷衍,又问了一句:“什么误会啊?”
一点红立刻耿直道:“我以为我爱你,其实不是,我只是把你当成我娘。”
林默:“……”这话她没法接,幸好一点红也没想让她接,说完他就畅快了,释然了,扬了扬手中的刀:“有它陪我,足够了。”
……
镜花水月的确一直陪着他,从壮年到暮年,走过了数不清的生死恶斗,每当夜深孤寂之时,长刀出鞘,在月华下在闪动着银亮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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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本该是三个人的合集,但一不小心写多了orz
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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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番外二
(二)叶孤城
南王把叶孤城拉入自家的谋反阵营只做了三件事。
第一, 他勾结南海所有的海盗劫掠过往白云城的商船,在叶孤城清剿海盗时又买通了他身边的亲信,凿漏船只, 一城之主, 一代名剑客险些葬身鱼腹。这时候南王出现了, 他不仅把人从海里捞出来,还借兵给白云城, 将那些神出鬼没来去无踪的海盗一网打尽。
第二,他在叶孤城亲自过来答谢的时候, 请求他教导自己儿子的剑法。
第三, 劫走白云城所有预备上交的赋税, 杀掉所有前来收税的官吏。
他就这样一步一步的将这个世外之人拉上了自己的贼船, 即便叶孤城后来发现不对也已经晚了, 整个云州包括羊城在内的黑白两道势力都认定他是南王的人, 一旦南王谋反的计划败露, 他自然可以一走了之,可白云城跑不了。
南王算准了他先是白云城主,然后才是叶孤城。
但南王忘了, 他不只是叶孤城,还是个孤傲的剑客,像他这样的人,怎会忍气吞声, 受人胁迫?
大魔王来收税就是叶孤城做的一次绝地反击。
他本来是看不起林默的,总觉得她又呆又笨,除了漂亮脸蛋一无是处。用锡伪装成白银, 无论她能否发现其中关窍,他都可以利用这一点给朝廷一个暗示——白云城有问题, 而白云城属于南王治下,白云城有问题就是南王有问题,只要朝廷出手拿下南王,白云城就能保住,至于他自己的生死……早在坠海的那一刻起,他就当自己死了。
南王的回应来得比他想象得更快,大魔王当晚遭遇刺杀,刺客一口咬定是他主使。
魔王若笨一点,信了杀手的话,那他叶孤城就倒霉了。
魔王若聪明一点,不信杀手的话,那这杀手就是对他的一次警告——我随时都在看着你。
幸好大魔王没那么笨,更没有自作聪明。
林默临走时对他笑道:“叶城主,要不要上天飞一圈?”
叶孤城立刻答应下来,除了真的想感受一下飞天之外,也想着,或许让我掉下去,摔个尸骨无存岂非更好?
再后来,月圆之夜,紫禁之巅,本是他宿命一战,却意外的,以一种莫名滑稽的方式收场,但无论怎样,他仍感激她的相救之恩。
小小客栈里,叶孤城收到了亲信送来消息,南王阴谋败露,仓促举兵失败,被俘于皇城京郊,官家感念幼时相伴之情,不忍处以极刑,只用一杯毒酒送了皇叔上路,世子也跟着一块被白绫绞杀。
不牵连其他人是官家仁慈,但他毕竟也是主之一,除了一开始装模作样的被通缉一番,后面竟也被悄无声息的赦免了。
因为“叶孤城”这个名字消失了,他现在是李四,名字是草率了些,可也让他彻底放下了枷锁,如获新生。
这是后话了,眼下他的画影图形通缉令满天飞,得找个绝对安全的地方躲一躲。
马车晃荡着,疾驰在黄土路上。
叶孤城手撑着车壁闷闷地咳嗽,因剧痛额头上布满了豆大汗珠,一颗颗滚落下来。
太和殿实在太高,从上面掉下来,尽管他第一时间运内功相抗,所受的内伤也不是短短几日就能恢复好的。外头赶车的是自幼被他收养的孤儿,连名字都是他给的,因是在晨光微曦时捡到的,故名叶晨。若说这世上有谁是他绝对信任的,叶晨便是其中之一。
叶晨听着车里的动静,不自觉让马车的速度降下来:“城主,歇歇再走吧,您重伤未愈,这般昼夜兼程实在吃不消啊。”
过了一会里面才传来细微的声响:“不必,三日内必须赶到我说的地方。”
“是。”叶晨最擅长的就是执行命令绝不多问。
哪怕马车停在一处幽暗诡寂的原始丛林,叶孤城下车,让他回到白云城去,叶晨还是照做了,尽管走得极不情愿。
幽灵山庄,叶孤城给自己选的一处绝佳的落脚点。在他还在客栈养伤时,这里的老刀把子就上门送上了一个交易。
山庄会为他提供一个安静的住所和医术高明的大夫,在他养伤期间绝对保证他的安全,条件是,待到时机合适,帮忙杀一个人。
叶孤城同意了,他在幽灵山庄住了一年半,白云城主已经消失,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李四。
幽灵山庄里谁都知道新来的李四很不好惹,刚来的第一天就得罪了一大票人,不好惹的勾子长向来看不惯他冷冰冰的鸟样,趁着老刀把子不在,二话不说打上门,一只铁勾直奔他那张俊俏白润的脸,然后勾子长就成了勾子断。
削掉他手腕铁勾的只是一根放在床头的竹杖。
从此之后再也没有人来找他的麻烦,不但没有麻烦,甚至还有艳遇,晚上他沐浴回来,刚躺上床就感觉到身边躺了一个人,一盏灯移过来照清了这方小天地。
那是个没穿衣服的,慵懒香艳的女人。
叶孤城认得她是幽灵山庄的一位元老,柳青青。
柳青青柔柔笑着道:“老刀把子让我来陪你,一个正常的男人总会需要一个正常的女人来陪,不是么?”
她的年纪不小了,容貌也并非是一等一的美人,偏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诱惑,这种诱惑这幽灵山庄这个几乎没有女人的地方更是被放大了数倍。
她也一向对自己的诱惑很有自信。
“来,抱住我。”
叶孤城的确抱住了她,不过不是用手,是用被。
说完这句话,她光溜溜的身子忽然裹上一层厚厚的被,一股巨力把她团成一个球,然后她飞了起来,从窗户飞到了外面,在地上滚了十七八个圈。
从这之后,连狗见了他都绕道走。
一年半以后,陆小凤逃了进来,老刀把子谋划了一场天雷行动,而叶孤城的作用是,事成之后杀光所有的知情者,包括陆小凤。
“然后呢?杀完他们是不是就轮到我了?”叶孤城这么问。
老刀把子摇着头道:“你多心了,我不是你的对手。”
叶孤城冷冷道:“是么?别人也就算了,杀陆小凤却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即便我能杀他,也必然会被耗去大半内力。”
老刀把子淡淡道:“你要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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