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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我还会回来的吧?”
白光覆盖群山,门的另一边是黄泉乡。
她从床上坐起来,面前是一台巨大的监视器和系统分析仪,工位上积压了厚厚一层文件档案。
武侠分区区长季宇显然已经等得很不耐烦,他似乎刚从某个小世界回来,一身道袍还没来得及换,林默一醒就被铺天盖地的资料盖了一脸。
一时之间,她还有点懵,反应了好一会才从床上下来:“怎么样,系统检测有没有变?”
季宇调了一组数据出来慢慢分析道:“变化不大,其实我个人也认为你不大适合做“弃恶从善”方面的任务,不过新人嘛,还可以慢慢历练。”
林默眼睛亮了亮。
她看到自己的个人资料里,属性换成了:冷心冷情。任职方向:通过“暴力胁迫”“以恶制恶”等方式强迫任务目标弃恶从善,进而取得气运……
也行,至少比渣女强。
“我这人手缺得很,任务也很紧迫,没时间给你休息,准备进入下一个世界。”季宇将个人资料递给她:“差点忘了,给你介绍一下你的搭档,是你老熟人了。”
顺着季宇的手,她看见门外进来衣衫一角。
青衣短褐,两只袖子挽得高高的,长发束得凌乱不羁,额前还飘着一缕羊驼刘海。
他的两只眼睛既不冰冷,也算不上温柔,那是历尽了千帆风雨后的淡定从容,从容中还藏着些许忐忑。
他的脸颊清瘦,看起来不算多英俊,但他的气质就像竹林中飘然而下的叶。
他的笑道:“好久不见,默默。”
林默惊讶道:“张三?!”
她又惊又喜:“你也来了!”
张三微笑着,眼中慢慢渗出一丝晶莹的水雾,他立刻用手揉了揉:“我很荣幸……能成为你的搭档。”
能重新见到你,真的很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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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完结啦,撒花~
对了,前文有没有我忘的坑没填?有的话一并算在算在番外里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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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番外一
(一)中原一点红
一点红是个杀手, 是整个中原信誉最好,要价最高的杀手。
在他之前,杀手是个卑贱的, 见不得光的行业, 在他之后……还是见不得光, 只是没人可以轻贱他,因为一点红会杀掉所有侮辱他的人, 哪怕是雇主。
很难想象,如他这般独来独往, 冷傲孤僻的人会受命于一个组织。
这是一个杀手集团, 门下杀手十三人, 全部都是组织首领从小养大细心栽培的孤儿, 他们无名无姓, 只有数字为代号。
一点红就是这个集团的一, 他能排第一绝非是最早入门亦或是年纪最大的缘故, 恰恰相反,一点红入门最晚,年纪最小, 天赋也并非一等一的好。在他十六岁之前,他是十三,而他成名一战,是在边关杀掉了一名被二十万兵马重重维护的辽国奸细。
其实对首领这种人来说, 什么敌国不敌国的,只要钱给够,天王老子也能杀给你看。更何况这位雇主给的价钱奇高。
他先后派了三个人去试水, 无一例外,全部死在重兵绞杀之下, 首领本都预备亲自出马了,十六岁的一点红站了出来,他说:“我去。”
一个月后,他带着人头和一身大大小小一百多处伤回来了,一袭黑衣被血浸透,从这之后,他的代号变成了一,没过多久,一又变成了一点红。
他为组织效命了十余年,十年里他早已看清,一手教养他的师父是个什么样的人,只要给钱,他什么都能出卖。。
这个什么都能卖包括他的剑,也包括他这个人。
“三十万两,买你一夜。”
首领拿到这张纸条的时候连蒙脸的面巾都要笑掉了,他一点红叫过来,背着手绕着他前前后后转了四五个圈,转一圈啧一声,转一圈啧一声,像是在品鉴万花楼的头牌姑娘。
一点红看到那张纸条气得连手都在抖,冷声道:“我不去。”
首领问他为什么不去,他说:“我出卖的是剑,不是人。”
首领呵呵呵地笑,也就是雇主点名要一点红,不然他自己都想去了,天下有比这更便宜的事么?没有,绝没有。
他说:“不去就不去吧,这或许是个玩笑也说不定,谁肯花三十万两去睡一个男人呢?”然后,他给一点红倒了杯水,水里下了十倍的药。
一点红喝了下去,他已拒绝了师父下达的任务,不能再拒绝他给的水。
然后他倒下去,浑身热得简直要炸开!
首领命人将他的衣服剥光,常年不见天日的,苍白的体魄暴露在烛火下,慢慢染上情丨欲的色泽,一点红双目赤红,一声声破碎的呻丨吟压抑在喉咙里,嘶声道:“放开我!别碰我!”
这当然没有用,那药不仅能挑动欲望,还有软骨化功的功效。
看在三十万两的份上,首领甚至还免费附赠小道具若干,哪怕到了这时候,他甚至连对方是老是少,是男是女都不是很清楚。
然后一点红见到了林默,完成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次。她实在太美,目如横波秋水,脸似桃花,温婉如神女,她贴在他身上,抱住她,就好似拥抱了一捧水。屈辱与不甘中慢慢演变成了心动,对方的身上体温、香气、以及温柔抚慰,都让这个独身漂泊二十余年的人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
到后面,他的手搂住她的腰身,咬牙颤抖着,几乎要落下泪来。
药效已解,他是真真正正的心动了。
“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是我这样的人?”他问,她不答。
直到他累极昏昏睡去,仿佛有手落在他的鬓角轻柔抚摸,耳畔温声细语:“因为你值得。”
那时他根本未曾想过这份心动来自于一个可笑的误会。
第二天早上,他得到“镜花水月”一把,一句“不配用剑”的羞辱。
那一刻,一点红是真的想杀人的,可就算真的杀了她又能怎样?他的心已经丢了,再也寻不回来了。
后来,他决心脱离组织,在沙漠中失手被擒,他又见到了林默,还是那么美,漫天席地的黄沙亦不能损去她美貌的分毫。
孤灯小帐里,她抱着他,轻轻地,一遍遍地说:“你好好的,我喜欢你,喜欢你还不行么?”
再后来,关外苦寒之地,他亲眼看着她把温柔缱绻的笑容送给别人,眼中柔美深情的光泽是他从未见过的。
原来你真的不喜欢我啊……
跟陆小凤的那场比武是他留给自己最后尊严,输了比试自然没什么可说的,他想:就此永别吧,可千万千万,莫要再叫我遇上你,其实我什么都没失去,因为我从未得到过。
一点红以为他跟林默就这样过去了,偏有一场无限月读让他重新审视了自己对她的感情。
他梦到了年幼最脆弱,最孤苦无依的时候,被野狗撵入穷巷,见到了款步而来的她。
厚重的外衣盖在他身上,温声细语道:“我照顾你,我会对你好的。”
那三天的梦真是不愿醒来啊,醒来之后,他忽然就明白了其实他并不是爱林默,是爱被她关心的感觉。
无限月读之后,林默站在了江湖的风口浪尖,按照她自己的说法,平均一顿饭的功夫就有七八个人跪在她脚下求她续梦,也有更多的人对她投毒,暗杀。
他在街边的小店里偶遇了她。
陌头初见杨柳色,她穿着一身浅碧色的衣裳坐在角落里吃面,店小二笑得一脸讨好,给她上了一碟小菜,似不经意的,用肩头油乎乎的堂布擦擦手,全然不曾注意到,堂布里藏着一把短刀。
店小二绝不是普通人,他的刀极快,能让一点红评出快字的人,江湖上绝不超过二十个。
他奔过去拔刀相挡已来不及,因为店小二的刀猛刺向她胸口时,他的刀才刚刚出鞘。
林默并没有死,刀光还未闪便被油木托盘挡住。短刀扎透托盘,她就顺势一拧卸下了刀,刀落在她手里云淡风轻地一挥:“看剑。”
一点红松了口气,心脏还在胸腔里狂跳不已。
短刀被林默悬在桌子下,刺客跪得老老实实,两只手拍在刀身上,慢慢的,两只手全黑了。
刀上有毒。
林默吃完最后一口面,打了个嗝,把短刀还了回去:“你有解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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