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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家变得精穷,魏秦氏需要人照顾,而本该在家里好好侍奉婆母的张氏,却在外面忙“事业”。
又是女私塾,又是垫着小脚去县城省城做演讲。
她分明就是个穿着封建腐朽服饰,却积极在外面抛头露面的新式女强人啊。
魏英杰来到这个破房子,没有看到张氏,就是因为人家“张先生”又去县城的女校做报告了。
听说还因为捐了钱,被那所女校聘为荣誉顾问!
要事业有事业、要荣誉有荣誉,独立坚强,积极向上……就是魏英杰现在找的这个洋学生,估计都做不到张大妞这种程度。
更可笑的是,明明是个不守妇道、不安分的女人,镇上的人却没有一个指责,反而纷纷称赞。
当然了,魏英杰不是真的想不明白。
镇上的人这么推崇张氏,无非就是从张氏那儿得到了切切实实的好处。
又是免除高利贷,又是出钱让孩子们留洋……呵呵,如果有人这么对自己,哪怕自己心里唾骂她是个恶妇,嘴上也会拼命的说对方的好话啊。
可问题是,张氏做了这么多“善事”,完全是慷他人之慨,拿着魏家的真金白银去换取自己的善名!
这……想想就让魏英杰吐血。
呕!
魏英杰真的又呕出一口血。
这次不是为了张大妞,也不是因为躺在床上还扯着嗓子喊“我要抽大烟!快给我来一泡儿!”的亲娘。
而是、而是魏英杰悲愤的发现:自己刚刚带回来的小娇妻,那个为了爱情勇于冲破一切的洋学生,居然不见了人影。
魏英杰忍着咕咕叫的肚子,艰难从床上爬起来,一步一挪的来到门外,找到左右邻居,仔细询问了一番。
“哦,那个你从外面带回来的妾啊。她走了!”
“对对,昨天一早就走了,听说是回家了,还让我们给你传话,说欺骗了她,没告诉她你家还有个优秀的妻子——”
不等邻居把话说完,魏英杰就眼前一阵发黑,嗓子眼儿里泛起浓浓的铁锈味儿。
“对了,魏少爷,听说您会写文章,还经常在报纸上发表,一篇文章就能有好多钱。那什么,张先生走的时候,托我照顾您母亲,您看这钱——”
邻居状似不好意思的说着,但眼底却闪烁着贪婪的光芒。
没办法啊,张大妞太慷慨了,根本不把钱当钱看,随便就给了需要帮助的人。
左右两边的邻居都是贫苦人家,他们没啥见识,只知道张先生是个大善人,没有帮助过她的人,她都会给钱、给东西。
他们两家好歹帮着张先生照顾了几天她那个瘫在床上的婆婆呢,怎么着,也该有些报酬吧。
嘿嘿,也不用太多,每家给几个银元就好。
毕竟魏家是大户,虽然现在不如从前,但破船还有三千钉呢,更不用说,魏家少爷回来了,他可是玫瑰镇的高材生啊。
前两年就没少听魏秦氏吹嘘,说他随便写首诗,就那么几个字儿,就能赚到好几块银元。
再看看魏家少爷的装扮,啧啧,簇新的洋装、油光锃亮的皮鞋,让人打眼一瞧就知道是个尊贵体面的人。
他身上一定有不少钱,就算现在没有,人家也有能够挣钱的本事哪。
噗!
魏英杰终于忍不住了,又喷出了一口血,身子摇晃几下,最后软软的跌坐在地上。
他很是精明,也走南闯北见多了市面。
他算是看出来了,魏家让张大妞一通折腾,已经成为大家眼中的狗大户、冤大头。
大多数的人或许会感恩,但也有贪得无厌、得寸进尺的小人啊。
就像眼前这两个所谓的邻居,被生活摧残得麻木、凄苦的脸上,却写满了贪婪。
在他们眼中,魏英杰这个明明已经家破人亡的可怜人,却是个闪闪发光的金元宝,他们恨不能扑上来咬一口。
他又在床上躺了几日,咬牙吃了几顿左右邻居送来的“猪食”,终于能够撑着站起来,一脚深一脚浅的摸去了族长家。
两年不见,魏英杰发现,族长也苍老、瘦削得厉害,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浓浓的暮气。
但,族长看到魏英杰的那一刻,死寂浑浊的双眼陡然有了亮光。
还不等魏英杰激动的跟老族长说话,老族长就嗷的一嗓子跳起来,举起手里的拐杖就拼命的抽打。
“你个自私凉薄、不孝败家的小畜生,你把魏家害惨了,你知不知道?”
“我打死你,我打死你个不肖子孙啊……”
通过老族长的打骂、怒斥,魏英杰终于明白:他们魏家真的在玫瑰镇待不下去了。
富户们把他们当成“叛徒”,穷人们把他们当成冤大头、摇钱树……而魏家,也早已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约莫也就魏英杰这么一个留过洋、会写文章的才子还值些钱。
但,魏英杰却不想被人趴在身上吸血,他赚的那些钱,自己还不够花呢,哪里肯便宜别人?
当天下午,魏英杰就偷偷溜走了,根本没有管他那个一心念着他的亲娘。
魏秦氏许是病痛折磨,又许是被独子抛弃伤了心神,也没有熬太久,无声无息的死在了破房子里,尸体都臭了,才被邻居们发现。
而张大妞则成了时代的传奇,她虽然还是小脚、梳着圆髻、穿着繁复旧式衣裙,但她却成为女性觉醒、解放的先驱,她的照片和名字被后人们记录在了历史书上!
……
封闭的地下室里,四周都是坚固、厚重的金属墙,中间的解剖台上固定着一个年轻男子。
他的脖子、四肢被牢牢的固定着,他满眼悲愤,拼命挣扎,却怎么都挣脱不开即将被切片的悲惨命运……
第724章 我爸是救世主(二)
单薄锋利的手术刀,轻轻割开他的皮肉,他清晰的感受到一股疼痛,鲜血流了出来。
但,很快,那道足足有四五厘米长的伤口,居然肉眼可见的愈合了。
再过几分钟,皮肤整齐光洁,除了一些残存的血迹,再无半点伤疤痕迹。
“治愈系异能果然神奇!”
手持手术刀的是个男子,他穿着白色防护服,带着好几层口罩,还带着护目镜。
一层层的保护,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根本看不清他的相貌,也无法通过外貌来推测年纪。
不过,他的声音低沉、醇厚,带着岁月的沉淀,约莫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子。
他眼底闪过兴奋,看向解剖台上的男子的眼光更是充满了狂热,仿佛这不是个活生生的人,而是一只任他宰割的小白鼠,是一座巨大的宝藏。
他伸手摸了摸刚刚划开的位置,毫无缝隙,仿佛刚才那一刀只是他的幻想。
为了验证到底是不是幻想,中年男子又挥舞着手术刀,一下一下在“小白鼠”的身上切割着。
疼!
身体的各个部位相继传来疼痛。
年轻男子继续挣扎,但还是无济于事。
那个老混蛋为了能达到目的,提前做了很多准备。
又是给他喝了安眠药,又是给他注射了抑制异能的药剂,又是选用了这间力量系异能者都无法打破的金属密室……除非有奇迹,或是那个老男人自己放弃,否则,他很难逃脱。
年轻男子明显感受到自己的身体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口,鲜血肆意流淌。
当然,有的伤口已经开始慢慢愈合。
但,他只是治愈系异能者,并不是无痛感者,被人用刀子一下一下的切割着皮肉,他也会疼啊。
事实上,年轻男子已经疼得浑身发抖。
偏偏他的嘴巴里塞着东西,他拼命用舌根往外顶,也无法将那团东西吐出来。
只能发出呜呜的叫声,还有嘴角流出来的口水!
老男人将“小白鼠”从头到脚切了一个遍,好好一具身体已经布满伤痕,鲜血则顺着解剖台,滴滴答答的汇集在地上。
密闭的空间里,充斥着令人作呕的血腥味道。
“这到底是什么原理?为什么你的治愈力、自愈力都这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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