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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景曜也不推拒,接过笔:“你喜欢吃什么?”

    “不吃茄子,其他都可以。”温纵一直都不爱吃茄子,总觉得有种说不上来的奇怪味道。

    “好。”谭景曜很多年前读高中时,来这边吃过不少次饭,这家店的味道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变,所以他对每道菜都很熟悉,点的很快。

    点完后,他示意温纵再看看:“你看看有没有要加的,我照着我的口味点了,都比较清淡。”

    “我看看……”温纵垂头,看了一眼屏幕上的菜,再看到价格后连忙摇头,“没什么要加的了。”

    两个人到底要吃多少,才能吃七百多?是不是太贵了点……

    即使现在非常富有,温纵还是改不了以前的小习惯,不管是买东西还是吃东西,都喜欢精打细算,选择性价比最高的。

    谭景曜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们家菜很不错,味道也不重,比较适合你。”

    “嗯。”温纵点头,为了不让桌上的气氛过于尴尬,他主动起了个话头,“您的外公,金老先生……最近身体有没有好一点?出院了吗?”

    “下午出院,我正好吃过饭去接他。”谭景曜抿了口柠檬水,认真回答温纵的问题。

    温纵感觉给自己挖了个大坑,之前他说再去探望金良策,到现在都没去。

    “下午你有事吗?”

    “啊……没有。”温纵此刻乖顺地不行,总觉得自己说了的没做到,还是在当事人面前,实在是有点丢人。

    反倒是谭景曜,这段时间去拜访过自家爷爷好几次了。

    “那……”

    “我陪您一起去接金老先生吧,之前说去拜访他,一直没能去。”温纵打断谭景曜的话,不管对方同不同意自己一块儿去,起码样子是做出来了。

    谭景曜“嗯”了一声,目的达到了。

    这家店上菜速度不算慢,两个人没聊了几句,桌上就已经摆了四盘菜了。

    温纵等着谭景曜先动了筷子,才跟着动筷子。

    菜的味道比温纵想象中的要好很多,特别是鱼片,一点腥味也没有,刺被挑的干干净净,鱼肉入口即化。还有那道金灿灿的芝士焗南瓜,一勺子下去,芝士拉丝特别长,南瓜也很甜。

    温纵吃到喜欢的东西就不爱说话了,正所谓“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他很小的时候就被教育绝对不能浪费粮食,吃饭的时候也一定要慢慢咀嚼,才有助于消化。

    于是,接下来将近一个小时,谭景曜菜没吃很多,光顾着观察温纵了。

    温纵吃饭时不会在嘴里塞很多,而是小口小口慢慢嚼着,然后再缓缓咽下去。几道菜绝对不会混着吃,骨碟盘上除了汤汁,没浪费一点。

    到最后吃大骨汤时,砂锅里正好两块大骨,温纵小心翼翼地把其中一块夹到盘子里,先把外面的瘦肉扒开,等到温度合适了塞进口中,彻底咀嚼完才伸手拿旁边的吸管。

    谭景曜看得认真,砂锅里另一块大骨他动也没动。

    温纵一开始没注意到,直到他吸光了骨头中的骨髓,擦干净手,抬起头时才发现对方一直在盯着自己。

    “怎、怎么了吗?沾到脸上了?”温纵摸了摸自己的脸,不太自在。

    “没,看你吃的很有食欲。”谭景曜说着,把另一块大骨夹进盘子里,“我出来吃饭都是谈生意多,不会像你这样吃的这么精细。”

    温纵能听出谭景曜是在夸自己,颇有些不好意思,料想应该是刚刚自己吃饭太认真了,怕不礼貌,赶紧为自己辩解:“也没那么夸张,我就是……觉得这家店很好吃,一不小心就入迷了。”

    “嗯。”谭景曜很给面子,学着他的样子慢条斯理地把大骨中的骨髓吃干净。

    温纵注意到,不知道为什么,脑中立刻蹦出一种违和的念头。

    西装革履的谭景曜,华国首富谭景曜,竟然在用塑料吸管吸猪骨骨髓。

    好稀奇,好有趣,也有点好笑。

    两个人一顿饭吃完,温纵本想主动请客以还对方推荐书的这个人情,奈何店里的人根本没给他们这个机会。

    他们走到结账处时,店老板匆匆迎上来:“谭先生,您来了怎么不跟我们说一声?这顿算是我请您二位的,千万不要跟我客气!”

    谭景曜对着已经打出来的金额,还是扫码把钱付了:“不用,只是跟朋友来吃个饭。”

    “这……那下次,下次请一定让我请客!”

    谭景曜没说可以也没说不,老板就当他默认了,恭恭敬敬把两个人送到店外。

    “多少钱?我转给你。”温纵可不想再欠谭景曜一个人情,不能请客也要做到AA。

    “不用。”谭景曜拒绝了,他不在乎这么点钱,只是想来吃这顿饭罢了。

    温纵微皱眉头:“那不行,那下次我得请回来了。”

    “好,那……”谭景曜正要说什么,远处突然传来一声略带惊喜的声音。

    “哥?你怎么在这儿?”温珊拉着男朋友蹦蹦跳跳地跑到温纵面前。

    温纵怔住,很是意外会在这里碰到温珊,对方不应该在华耀大学上学么?这里离华耀可不远啊。

    “我来图书馆借点书,倒是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男朋友在这儿参加竞赛,前面那个艺术大学是赛点之一。”温珊撒娇似的拽了拽自家帅气的男友,“这是我哥温纵,哥,这是我男朋友黄行骞。”

    “您好,我是黄行骞。”黄行骞长得很阳光,脸上带着爽朗的笑容。

    温纵更惊讶了,黄行骞在小说中是存在的人物,他不仅在几年后是策金集团的程序部部长,获得了世界数学竞赛金奖,最重要的是,还和谭景曜共同研发了一款与5D相关的技术,拿到了国际大奖。

    而这个黄行骞竟然是温珊的男朋友,现在还和原文中温珊的正牌老公提前见面了!

    温纵顿时不知所措,万一出现什么两男抢一女的狗血剧情,再闹的彻底没有了两人合作的可能,那他绝对要成为阻拦这个世界科技进步的罪魁祸首了!

    “你好,我是温纵。”温纵抿了抿唇,拽过谭景曜的手腕,“我和谭先生下午还要去办点事,珊珊你们先玩,竞赛加油。”

    “好。”温珊不太明白怎么了,就这么看着温纵匆匆拉走了谭景曜。

    “那人,是策金集团的董事长吧?”黄行骞认出来了,毕竟对方是经常露面财经杂志和新闻的名人,还是华国的首富。

    “对,看着冷冰冰的。”温珊最不喜欢这种类型的人了,还是自家男朋友熨帖。这么想着,她甜蜜地往黄行骞身边靠了靠。

    黄行骞笑着把人牵的更紧了:“走吧,咱们去吃饭。”

    第14章

    温纵拉着谭景曜走了好一段距离,才渐渐慢下脚步,微微喘气。

    谭景曜视线落在对方握着自己手腕的地方,也没抽开,就这么任他拉着。

    温纵喘匀了气,才发现手心握着什么,再一垂头看到自己还拉着谭景曜的手腕,尴尬地赶紧抽回手,不自在地贴在身侧:“不、不好意思。”

    “嗯?”谭景曜感觉到手腕上的热度消散,抬起头来。

    “就……不是很想打扰我妹妹和她男朋友的二人世界,哈哈。”温纵说完,尴尬地几乎想要找个地缝钻进去。

    “嗯。”谭景曜一边应声,一边往路边的一个摊位走。

    温纵不明白他要做什么,下一秒却看到谭景曜去了卖棉花糖的摊位买了两个棉花糖。

    对方走回来时,把一粉一白两个棉花糖递到自己面前:“粉色是草莓味,白色是原味,你想要哪个?”

    温纵眨眨眼,完全不相信这人会接地气到去买路边摊上的棉花糖,半天都没做出选择。

    “草莓味给你。”谭景曜见他不做声,自作主张地把粉色那根放到了他手心。温纵皮肤很白,虽然有身体不好的原因在,但本身皮肤底子就好,在粉色棉花糖的衬托下,看起来很有灵气,或者说很漂亮。

    温纵木愣愣地道谢:“谢谢。”

    “不客气,我第一次吃这个。”谭景曜怕对方不自在,顺势铺了台阶,“吃饭前看你一直盯着看,估计很好吃。”

    温纵听了,真就以为对方是因为自己一直看着棉花糖摊位才有了买一个尝尝味道的心思,心中的怪异感顿时消失。

    “味道确实还不错。”谭景曜尝了一口,工业糖精的味道挺重,但比他想象中的好吃,像今天这样的偶尔一次还是不错的。

    温纵点头,脸上也带了淡淡的笑意:“嗯,我这个草莓味还挺浓。”

    两人一边吃棉花糖,一边走到停车场。

    谭景曜本就打算载温纵一起去医院接自家外公,所以直奔自己的车子边上。

    温纵看到黑色宾利车,才想起自己家的车也在这附近,他还没跟家里的司机说他要晚点才能回去。于是赶紧拿出手机给司机打电话,交代了一声,让司机先回去了。

    谭景曜替他拉开副驾驶的车门:“请进。”

    温纵这还是人生头一回坐这种豪车,以前也只在电视上看到过,温家所有车加起来可能都没有谭景曜的这一辆车值钱。

    男人大多爱车,温纵也是,但他也只认车牌,不认款型,所以并不知道谭景曜的这辆是全球限量款。他只知道,坐进车里后,座椅太舒服的结果就是,他都不敢太过随意地乱动,生怕碰到什么不该碰的。

    谭景曜见他特别拘谨,把车载音乐打开,悠扬的钢琴乐流淌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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