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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在睡梦中皱起了眉头,循着那声音过去,却又跌入了一片冰冷的沼泽里。

    她们如野兽般对视,恨不得扑上去拧断对方的脖子。

    “既然天地不仁,那我替天行道,又有何不可?”

    替天行道。

    替谁,行何方道?

    宋余杭咀嚼着这几个字,直觉得有一道闪电劈开了混沌,猛地坐了起来,外套从身上滑落,神色变幻记莫定。

    “段城,换路线,不回市局了,直接去孙向明家!”

    段城上下眼皮正在打架,被她这一嗓子惊地三魂去了七魄,结结巴巴地:“怎……怎么了宋队?”

    “这个案子还没结束,快点,再晚就来不及了!”

    宋余杭七手八脚从兜里摸出手机,开始给孙家附近蹲守的外勤打电话。

    就在刚刚醍醐灌顶的那一刹那,她想明白了更多的事。

    她和林厌第一次去学校了解情况的时候,李诗平追着林厌问丁雪的死因,根本不是出于好奇,而是出于对另一个人的关心。

    她又想起那次去李家的时候,她墙上挂了很多奖状,全是教学竞赛的冠军。

    宋余杭随口一问:“您是教化学的啊?”

    李诗平抿了一口咖啡:“对,从初中起就对这方面很感兴趣吧,本来想当科学家的,谁知道阴差阳错当了老师”

    一个教化学的人办公室里为什么会有那么多英文原著。

    答案不言而喻了。

    还有橱窗里过分干净的照片。

    以及那枚戒指,“S”可以是宋,可以是孙,当然也可以是“诗”!

    林厌注意到的细节她未必没有留意到,那么究竟是什么遮蔽了她的视线呢?

    是不愿意相信世上还有这样的感情存在,还是……

    一想到这里,她只觉得有一股隐秘的恐惧窜上了全身。

    宋余杭把下唇咬出了血色,舌尖尝到一丝铁锈味,她猛地一捋头发,把额前的碎发全部撩了上去,双目赤红。

    “段城,再开快点!”

    来不及了。

    “您好,您的外卖到了”门口传来敲门声,孙向明刚洗好澡出来,一边擦着头发,凑到猫眼上看了一眼。

    是楼下那家他常点的大排档,还穿着他家的工作服,举着袋子退后一步正准备给他打电话。

    “来了来了”他把毛巾放在玄关上,把门打开一条缝,伸出胳膊去拿。

    外送员却没给他,而是说:“先生,可不可以给个好评啊,简单写一下对我们的菜品口味评价什么的,老板要求的,请您帮个忙吧”

    大夏天的,面前的人还穿着长袖工装,戴着印有店铺logo的鸭舌帽,为了干净卫生还戴了一个口罩,只露出一双眼睛,隐隐流露出恳求来,那压在帽子里的鬓角渗出些薄汗来。

    孙向明不耐烦地接过他递过来的纸笔,在便利签上写着,边写边说:“上次点的那个炒花甲,味道不错,但是没洗干净吃了好几口泥沙,回去跟你们老板说……”

    他话音未落,外送员点头哈腰:“是,是,您说的是”

    他宽松的袖口隐约露出一丝寒芒,孙向明突然觉得有哪里不对,他抬眸看着他的眼睛,对方仍然微笑着望着他。

    不知为何,他突然觉得有些面熟,又有一丝头皮发麻。

    写到一半他不肯再写了,把便利签和笔一起塞回他手里,拿过他手里的外卖就准备关门,就在那个瞬间,李诗平动了。

    她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攥住了他的手臂,用门砰砰地挤压撞着他的胳膊。

    孙向明骨头都要被挤碎了,从喉咙里发出撕心裂肺地哀嚎。

    黑衣人从四楼的天井一跃而上,窜进了消防通道里,厚重的铁门被推开,一个人立马软趴趴地倒了下来。

    身上的衣服除了内裤都被扒干净了,指尖触上他的颈动脉,还有气。

    脖子上有一个细小的针孔,应该是被药晕了。

    来人不再耽搁,沿着消防通道向上跑,即将推开铁门到达五楼的时候,旁边的洗手间里走出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耳朵上挂了一只微型麦。

    便衣!记

    来人心里微微一惊,旋即,眼里蓦地溢出一抹狠色。

    两个人撕扯着摔进了屋内,撞倒了玄关,外卖洒了一地,孙向明想叫,女人顺手抄起掉在地上的毛巾想去捂他的嘴。

    到底男女力气有悬殊,孙向明回过神来,掐住她的脖子把人踹开,又反扑了上来把人摁在地上死死卡着她的喉咙。

    袖子里的针管掉落在了地上。

    李诗平的脸色逐渐变得青白,她徒劳无功地挣扎着,去掰他的手指,脑袋逐渐偏向了一边,偏头看见那支针管的时候,眸中突然迸发出了一股强烈的恨意。

    就是这股力量驱使着她,张开手指一点一点把针管摸进了手里,她在这个瞬间难免想起了第一次和丁雪见面时的场景。

    她认识她比孙向明早得早的早。

    那时候她是老师,她是她的学生。

    那天她刚和丈夫吵完架到学校检查值日。

    “李老师早”

    “早”

    “早”

    ……

    学生们陆续进校,少女扎着马尾辫一蹦一跳地走长街上过,彼时春光烂漫,杨花飞舞,空气里漂浮着细碎的尘埃。

    眼看着就快迟到了,她还一会去揪朵小花,又会去抓一朵浮在空中的柳絮。

    她眉头一皱,又看见她停留在了校门口卖煎饼的小摊上:“还不快点,要迟到了知不知道?!”

    丁雪回过头来,不情不愿地摸了摸肚子,还是把钱放进了卖煎饼大爷的铁盒里:“爷爷,您帮我留着,我明早来拿”

    大爷呵呵一笑:“行,小姑娘快去吧,别迟到了”

    她背着硕大的书包踩着铃声往校园里跑,跑过她身边的时候却又停了下来,把刚摘的那朵玫瑰花递到了她面前。

    少女眼睛亮闪闪得,语气也脆生生地:“老师,你眼睛好红,不要不开心了,我保证明天不迟到啦!这朵花送给你,要多笑笑哟~”

    那样天真明媚的少年人又有谁能不爱呢。

    丁雪就以这样仓促的姿态闯进了她的人生里,一待就是数十年。

    “你知道我最后悔的一件事是什么吗?”李诗平把针筒里的最后一点液体全数推进了他的血管里。

    她说的平静,却又不可抑制发起抖来,针管空掉的时候,她跪下来捂着脸哭了。

    “是我,是我劝她结婚的,是我,是我……害了她,但凡我当时要是勇敢一点,她就不会遇到孙向明这个人渣,我们也就不会是今天的结局”

    站在门口阴影里的黑衣人嘴唇翕动着,却终是什么都没说。

    孙向明静静躺在地板上,口吐白沫,了无生机。

    他死了。

    丁雪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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