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是成长的必经之路(1/1)
“革命军已占领三分之二地区,长达五年的南部大陆内战有望在今天结束......”
电视机里播报着新闻,亚当把早餐放在玻璃餐桌上,走到卧室跪在柔软的地毯上,开始从脚趾唤醒伊米修斯。
伊米修斯陈个懒腰,下床时吻了亚当额头一下,便走进浴室,淅沥沥的水生过后,他擦着头发抹开镜子上的雾气。
一根白头发?三十岁就有白头发,看来人不能太操心。他无意识的耸了耸眉毛,额头上两条沟壑映入眼帘,他自己观察着自己,眼角的褶皱,额头上的淡纹,越找越多的白头发,怎么看也不像个三十岁的男子,更像是近四十岁的样子。他不甘心的叫来亚当,镜子中的对比让他赫然心惊,亚当还是五年前的模样,一点都没变,而自己确实苍老了很多,使得镜子中的两人更像父子,而不是伴侣。
“主人,你怎么了?”亚当不明所以的问道。
“没什么。”
伊米修斯早餐没有吃多少,他并不是哀伤自己的容颜变老,他已经披着二十五岁的躯壳活了三百多年,他不在乎变老。他担忧的是他变老的速度如此之快,而亚当却保持着青春活力。他猛然发觉他一直忽略的问题,亚当虽然是二十二岁,但他的只来到这个世上五年,他细胞的代谢能力还像五岁的儿童,起码二十年后他才会开始变老,他的身体年龄才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而自己,也许是“百毒不侵”的吸血鬼体制,让转化药物对身体造成了更大的伤害,变老的速度看起来比正常人快了两三倍。也许亚当二十岁的年纪,自己恐怕都不在这个世上了,也许他都撑不到十年后。到时候怎么办,那是亚当的生命正值青壮,就让他跟自己一起死去。
他看着亚当在厨房刷碗的身影,后者发现有人在看着自己,回头冲伊米修斯甜甜的笑着。自己的控制下,他还是那个十四五的少年,心智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这种状态持续了近四百年,而自己可以再十年内让他改变吗。
这是窗外飞过几只鸟在亚当脸上迅速划过几道影子。
阴影,我是他的阴影,他一直在我的阴影里,依附与我,所以一直长不大。他应该在我的阴影里吗?
伊米修斯的记忆闪回到四百年前,那个将子弹打入他身体的少年,那眼里,分明是仇恨与蔑视。到现在每天用舌头舔舐他的脚趾将他唤醒,为他准备一日三餐,为他清洗打扫,只用一个眼神就可以跪地求饶,那副躯体的出口都有他掌控,未经他允许那副躯体的所有欲望都必须为他忍耐,一个勤劳忠诚的性奴隶,他是怎么做到的?
他用酷刑让那个少年畏惧,用吸血鬼的能力让少年求死不能,用自己丰富的性经验撩拨少年稚嫩的欲望,最后用亲人的死亡将他击垮。这是不平等的对抗,自己三百多年的阅历也只能在绝望中沉沦在部长的脚下,成为一只低贱的狗,何况那个少年,除了沉沦,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他带给那个少年什么?绝望和痛苦,以及奢侈品般的欢愉。
之后那个少年带给他什么?拯救了他的性命,点亮了他昏暗的世界,让他在这个世界有了同伴,有了爱和被爱。
那个少年快乐吗?快乐的时间到生命的终结也就30年,而少年痛苦了三百年。
四百面前的他看向那个少年,除了悲伤还有恼羞成怒,他还真是个恶魔,身为吸血鬼要征服一个少年,直接杀了不好吗,再不济直接吸干就可以。
当年是多么残忍的手段施加在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身上,医者仁心?他怎么变得这么残暴?
他爱那个少年吗?也许是爱的,不然为什么不对学士感兴趣。
爱他什么?满足自己变态的征服欲还是他漂亮的脸庞,或是第一次给男性手淫心中莫名的悸动。
他征服了那个少年,他快乐吗?快乐也是短暂的,三百年的寂寞后,是二十年的沉沦。沉沦打碎了他作为庄园主宰的骄傲,沉沦让他明白他喜欢让少年痛苦,但更爱少年本人。
也许开端就是错的,血海深仇的两个人为什么要一起在哪个偌大的庄园里度过人生最空虚孤独的岁月。
如果重回四百年前,他会杀了少年吗?他不会,他爱他。
他还会残忍的征服少年吗?不征服怎么得到那个少年,少年可能会将他当成神经病吧,但不会那么残忍。
如果知道四百年年间的磨难,不久的将来少年会孤独绝望的活在这个世上,他还会征服那个少年吗?不会,他会放过那个少年,看着少年在人类阵营,鲜衣怒马,纵横驰骋。
可是没有如果,这四百年少年的印记深深刻在他的灵魂里,而他的印记也深深刻在少年的灵魂里,他要做的,就是把他的印记从少年的灵魂里抽离,这会很难,很痛,但这是成长的必经之路,他欠少年一个十五岁之后的人生。
伊米修斯的思绪混乱,他走到外面想让自己清醒下来。他的中指不安的敲打着大腿,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养成这样的习惯,当一个毛茸茸的脑袋贴在他的腿上,柔软的金发摩擦他的手指,他找到了答案。
上次的鞭刑过后,他跟亚当有了一些新的规则。不论伊米修斯走到哪里,亚当都会保证自己在他的视线范围之内,四年来他们的距离从没超过十米。他把亚当牢牢地控制在身边,以至于亚当看不到伊米修斯就会慌张。不论亚当在做什么,只要伊米修斯拍拍大腿,亚当都会跪在他脚下,把头靠上去。时间长了,每次伊米修斯感到心烦,他就不自觉的敲打大腿,从亚当身上寻求安慰。
到底是谁控制着谁?到底是谁依赖着谁?伊米修斯审视起脚下的男孩,一丝不挂的在微风中享受头自己带给他的头部按摩,祥和的面容中带着一丝隐忍。他知道男孩的隐忍来自于后穴的两颗跳蛋,男孩和他的交融在时间上总是难以达成一致,三年的磨合也没有让男孩的时间超过80分钟,而他的精力是有限的,跳蛋是一个让男孩学会控制时间的好东西。一开始小号的假阳具就足以让男孩瘫软,两年的训练让男孩含着强劲的大号跳蛋和依然可以面不改色的做饭洗碗。也许是训练的缘故,男孩滚烫坚硬的阳具比原来大了两圈。
“早上的时间到了吧。”伊米修斯问道,男孩体内震动的强度可以让他知道时间。
“亚当还可以再练习一会。”
“不行。”伊米修斯撇撇嘴:“再练习下去三小时的马拉松我可吃不消。”
亚当收拾好物品冷静下来,伊米修斯正在观看电视上的新闻报道,不经意发现亚当的膝盖受伤了。
“别告诉我你不知道这是怎么弄的。”伊米修斯招招手,让亚当唐在自己怀里。
“亚当刚才可能跪在什么尖东西上了,对不起主人,亚当下次会小心的。”
伊米修斯心疼的看着两厘米深的口子,说道:“不是你的错,是你太笨。忠诚的小笨蛋,跪在刀子上也不会挪动。”
“靠在主人身上,亚当怎么也不想动。”亚当说着缩的更紧了。
伊米修斯无奈的抱着亚当取出消毒液,可爱的小笨蛋,我死后你要怎么存活啊。
“我们下个月是最后一次去索尔的酒吧,正好是把戏为主题,我想让你把前两年练习的能力展示出来,做个完美谢幕。”伊米修斯边给亚当消毒便说道。
“是的,主人。”亚当答应着,忍不住又开了口:“亚当可以问问题吗?”
“当然。”
“我们为什么是最后一次去了,索尔先生不欢迎我们了么?”
伊米修斯想了想,看着亚当说:“不是他,是我们应该做一些改变。”
“什么改变,主人?”亚当有些慌张。
伊米修斯亲了口亚当的额头以示抚慰,笑着说:“好的转变。你太笨了,我觉得你应该去读书。”
“亚当在家里就可以读书。”亚当对“去”这个字很在乎。
“我教不了你太多,我现在还不会使用计算机,我可以先在家教你一些,然后你就要去学校。”
“可是亚当不想离开主人,亚当哪里做的不好,亚当一定会改的。”亚当带着哭腔,他不认为学校是个好地方,他害怕离开伊米修斯进入陌生环境,伊米修斯也害怕离开他,他不知道伊米修斯为什么这么做。
伊米修斯捧着亚当的脸,温柔的说:“分开是为了更好的相聚啊,你学会了知识就能赚到钱,我们就不用开那辆破皮卡,也可以买空调,手机,我们的生活会比现在好很多。再说去学校也不会让我们分开太久,每天早上我送你上学,中午陪你吃饭,晚上接你放学。如果你不习惯,我就和你一起上学,反正我也有好多事情不懂。”
“你是厌倦了现在的生活吗?”亚当怯懦的问,话出口他就立刻后悔了。
“是的。”伊米修斯的眼神依旧很温和:“我越来越软弱了,不是吗?”
亚当无法反驳,伊米修斯确实越来越随和,虽然对他的训练还是很严厉,但极少动怒,对他的惩罚相应的也变少了。
“我想主人的自信来自他的权威把吧,在权利,财力和力量的压制下,面对别人才会有底气。你在俱乐部也见过很多对主仆了吧,除了那些偶尔寻求刺激的人,那个主人不在财力上占有优势地位。”伊米修斯低下头:“我拥有你,你拥有我,这就够了,这句话没错。但贫穷真的可以消磨很多东西。每次干燥天气开车出门脸上的灰土几乎要堵住洗手池,闷热的夏天湿透几身衣服也只能忍受着。贫穷中几乎每件事都消磨着着主人的自信心,你应该帮我找回我自己,你要为我做出努力。”
亚当才想到主人原本拥有整座庄园,几百个忠诚的奴隶,无数的财富。而现在成为一个脸上写满沧桑的农民,他一定不会好受。他要为伊米修斯争取更好的生活,在伊米修斯的利益面前,短暂分离和未知都不足以恐惧,他坚定地说:“会的,主人,亚当会努力的。”
伊米修斯微笑看着亚当信誓旦旦的样子,这四百年就算是猪也该学精了,你怎么还是这么好骗。我希望你拆穿我,哭着求我在这个农场和你共度余生,哪怕只有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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