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离魂忘情(2/2)

    看著惊惶失措的赵同庆,朝静阙语气冰冷,“本宫是尔等能够轻易利用的吗?敢打本宫主意,就要做好承受後果的准备。”

    “哼,赵同庆,你好大的胆子啊!”朝静阙晒然道,“竟然敢对本宫阳奉阴违,可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啊!”

    朝静阙这才转身走出了牢房。

    没有任何思考,几度平静地开口,“不需要。”从他醒来,他只知道凡是这个人的命令他都得听,其他的他一概不知也不需要。这次是他醒来後的第一个任务,他只是按照部署去做,虽然他不喜欢别人触碰他,但是命令不容违抗。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平影主…,你不要诬赖本官…我对殿下的忠心日月可表,你怎麽…能说我和二皇子有瓜葛呢!”

    “是,主子!”

    “几度是回去休息了吗?”朝静阙淡淡地问道。

    他的随身服侍太监林正回道,“回主子的话,暮侍卫已经回去他的院落了,现在在沐浴。”

    听到自己主子的表扬,迷逍谦逊地回答:“这是属下该做的。如果不是主子的救命之恩,属下的家族可能都在那场天灾中灭亡。”出生西邦,他本不喜参与外界之事,但是救命之恩大於天,他自是誓死跟从朝静阙。

    “太子…殿下,下官愚钝,不知…您到底…是何意思?”心中隐约知道什麽,只是嘴上依旧不敢承认。

    “呵…,”朝静阙高兴地笑出声,对著迷逍说道:“迷逍,这次你功不可没,要是没有你,我还不知道如何能将几度这样的人才收为己用呢!”那个人,武功高深,性情淡漠,连毒物不怕,几乎…完美,要让他甘愿为自己所用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沿著曲折的亭廊,走到自己住的地方。任何人留心一下便知,一个侍卫住的地方怎麽能如此精致奢侈。

    这时,朝静阙身後之人开口道:“赵同庆,别装糊涂了,你其实是二皇子的人吧!之前太子殿下几次行动失利,和你脱不了干系吧!要不是主子敏锐,发觉你有问题,对你有所防范,还不被你给坏了大事?!”

    林肆与另外一人跟著朝静阙离开。走到牢门口时,朝静阙似是忽然想起什麽,顿下足步,复又转身看向赵同庆,目光落在了他的手上,优雅地开口:“还有,跺下他的双臂双手喂狗!!”

    言毕,站起身就准备离开,朝静阙对著属下吩咐:“平洛、渊铭,事情交由你们处理了!”

    朝静阙淡淡地开口命令,“弄醒他!”

    “是吗?”平洛摊开手上的信折,“可是这里的证据可是确凿,而且…”拿过放在一旁的簿册,“这是什麽?”

    “沐浴?”朝静阙轻笑,“是该好好洗洗。”眼光落在仍旧昏迷的赵同庆身上,笑容越发地冰冷,想到这个人双手四处抚-摸著几度的肌-肤,眼睛里闪过杀意。

    “醒了?”

    “太…太子殿下……为何…”赵同庆战战兢兢地看著朝静阙,心中疑惑自己为何会在此处,更是疑惑太子殿下要做什麽?

    众人一愣,“是!”

    “是,我等定不负主子的期望!”

    被称作迷逍的人低声应到:“确实如此,噬魂蛊是最厉害的蛊之一,无论暮侍卫原本意志有多强,噬魂蛊都能控制他的意志。”

    朝静阙轻轻笑著,没再说什麽,心情极好。

    呵,虽然有些卑鄙,但是他做事向来不在乎手段,最终结果才是最重要的。那个人,终於被自己所掌控了!

    朝静阙心情渐渐好起来,嘴角微勾起,对著随从之人说道:“迷逍,看来你的噬魂蛊用在几度身上确实有效呢!”

    林肆静静地跟在他的身後,心中却起伏难平,太子殿下一直是个注重结果的人,虽然有时狠辣决绝,对於失去价值的人一向是直接解决,却从来不会做诸如断臂断手之类苛酷而无益处之事。但是刚才……忽然,他想到一种可能,马上打住自己继续往下想。伴君如伴虎,作为侍卫,他做好自己本分就行,其他的他不该追究…就像这件事。

    今天这场“美人计”便是见证!对付赵同庆有很多方法,并不一定非要如此,但正所谓一箭双雕,一面他们利用美人计将赵同庆随身不离的钥匙拿到,从而证实他的罪行;一面他们利用这个机会测试几度是否真正被控制,因为依著几度厌恶接触别人的性格,要他自愿利用自己的美色去引诱别人是根本不可能的,但是今天的结果表明…噬魂蛊绝对控制了几度的意志,就算他讨厌别人的碰触,也不会违抗命令。

    盯著面无表情的几度看了半晌,朝静阙笑著开口道:“我就知道几度什麽东西都不在乎;也罢,忙了一夜,累了吧?你先下去休息,这里暂时没有你的事情了。”

    回到住处,几度首先就是去院落里独立的浴池内沐浴,那个赵同庆的触碰让他觉得不舒服,直觉地想要用水去冲洗。

    赵同庆看到簿册不禁大惊,“你…你怎麽会有…”忽然住口,低头看向自己的胸前,空荡荡的……这才清楚,怕是今天一切都是预谋吧!

    “是。”接著,几度转身离开。

    缓缓地从昏迷中清醒过来,赵同庆骇然发现自己被吊在牢房内,前方坐著太子朝静阙,正神情莫测地盯著他。


  • 上一页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