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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卧槽,”天少愕然,“你这也……太准了吧?”



    向晨转头看他,“你几个意思?”



    “我是说你……”天少看着他,“非凡成就,指日可待。”



    向晨默然瞅着他。



    “加油,你是最棒的!”天少笑得灿烂。



    



    吃过向晨在d市的最后一顿晚饭后,黎晖提议两人可以趁这个无事的夜晚去古城逛逛,d市怎么说也还有些值得一去的地方。向晨想了想,点头,“嗯,是还有些值得一去的地方。”



    一进古城,世间的热闹便以肉眼可见的程度浓郁起来,两人走在人流中,被商业的密集与群众的时尚紧紧环绕。



    在这个西南旅游大省,d市艳遇之都的名号之响仅次于本省的头号旅游城市j城。来到d市后,天少却丝毫没有感受到艳遇的氛围。



    直到……现在。



    向晨带着他进了一家酒吧。



    他们这是终于要做点正常男人会做的事了?



    这家酒吧的装修接近于中世纪复古风,门口是两扇大约到肩膀高的木门,正是这种「大航海时代」的亲切气质,最初吸引了向晨。



    两人来得不早不晚,客人不多不少,只剩下两三张空桌子。两人挑了缩在墙角的一张小桌子落座。



    酒吧本来就不大,不管他们坐在哪,歌手的声音都能听得一清二楚。正在小舞台上唱歌的是一个中年,歌声很沧桑,长相更沧桑,自弹自唱,是这里普遍的风尚。



    这是家民谣清吧,不算吵闹,两人只要挨得近点,尚能正常聊天。“看不出来啊,”天少揶揄他,“你也泡吧?”



    “不泡。”向晨说,“这些靡靡之音,听得我脑壳疼。”



    “我以为你就喜欢这种旅游风情呢。”天少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我喜欢d市,”向晨笑了,“但不是喜欢它的这一面。”



    “d市还有哪一面?”天少问。



    “几句话很难说得清,”向晨说,“这是个得住下来慢慢了解的地方。”



    “你可是个写文的,”天少不满地以手指敲敲桌面,“概括总结这种基本功还不会吗?来,先说说你为什么突然来d市。”



    这个问题他可憋好几天了,总算找到了一个毫无违和感地将其抛出的机会。



    “这事……很复杂。”向晨说。



    “我们有一整晚的时间。请说出你的故事。”



    “因为d市……自由吧。”向晨托着腮,终于酝酿出一个足够贴切的形容词,“在这里能见到各种不同的人和文化。这里的人不贴标签。”



    “不贴标签?”天少一脸不信。世上能有这样的地方?



    “嗯。”向晨点头。



    在这座城市,一个人可以没上过大学。可以没有工作,可以没车没房,可以高龄未婚,可以没有孩子,可以有男朋友或者女朋友。要是喜欢,还可以天天在山上住帐篷。总之,可以用任何一种方式生活……没有人会评判。



    这是d市所特有的默契——谁都不要去评判谁。



    “当年第一次来d市,我就有种……”向晨说到这里,顿住了。



    一见钟情的感觉。



    向晨想了想,换了个说法,“这里就像我的第二故乡。”



    这里不仅是他的第二故乡,更是他想象中的江湖。自由,洒脱,不羁,随性,人们来了又走,因向往而来,因无奈而走。任何怪诞在这里都会成为寻常,任何传说在这里都是生活。这座城市的魔力在于它能将平凡的生活里那些最细枝末节的美感放大到极致,在于它过度张扬的情绪。不论激情抑或颓丧,在于它根植在灵魂里的诗意。诗意不属于这里的任一个群体,而是属于整座城市。



    在这里的几年间,向晨认识了很多人,从事各行各业的人,从最普通的服务生,到d市最不缺的歌手、摄影师、画家、音乐人、导演、作家、诗人……这些人,就是江湖世界里那些千奇百怪的过客,也是他的江湖里一个个跃然纸上的角色。



    如果说,家乡是他无法选择而一直想要逃脱的一个滞闷的牢笼,d市就是他于极度的幸运之下偶遇的梦想世界。这里包容了很多人,也包容了他,这里催生了仅属于他的江湖。



    很多人奔着诗与远方的名号慕名前来,却往往失望而归,发现d市根本没有他们梦寐以求的诗与远方,也遇不到网络美文中承诺的那个更好的自己。向晨从未失望,他生活的d市就是自己想要的d市,没有喧嚣没有浮躁,在风和日丽中安安静静做自己的事。



    他时常去那家小酒馆,不仅仅因为那里的简餐物美价廉,更因为他想坐在那里,好好看看这个世界。再幻丽的作品,也不可能全然凭空捏造。文学的美貌尽可以无拘无束、挥洒自如,可以架空,可以玄幻,可以穿越,可以重生。但所有好作品虚幻的外衣下,包裹着的无不是瓷实的骨架。



    没有骨架支撑的文学,不过是一副保质期有限的鲜嫩皮囊,走不出几步便会颓然倒下,它腐烂之日的恶臭,将驱散所有曾经的追随者。



    文学的灵魂,永远扎根于土地之上。伟大的作家也许能站在这生养自己的土地之上,超脱自己的躯壳,超脱时代的躯壳。即便戴着镣铐跳舞,他们也能凭着强劲有力的舞步跳出框架之外。



    “来了。”向晨忽然一抬头。



    “什么?”天少茫然地四处张望。



    很快他就知道是什么了。上一个歌手已然离去,中场休息一结束,一道瘦削的身影便扛着一把硕大的吉他上了台。那是一个姑娘,年轻,清癯,白净,留着披肩长发,上半部分随性地扎成一个小巧的丸子,杵在脑壳上,穿着连体牛仔裤,非常宽松的毛衣,宽松得从一边的肩膀滑下去,成功地将一身纤细的慵懒之气一泻而出。



    姑娘简单地自我介绍了几句,天少没听清。不过他也不是很感兴趣,直到他转头,看到向晨全神贯注地盯着舞台的目光。



    天少一怔。



    姑娘开始弹吉他,开始唱歌。她唱的是一首天少没听过的歌,歌词大概只能听懂一半。然而天少的心思全然不在歌手身上。



    他很少看到向晨那么认真的神情——不是面对他的工作、事业,而是面对另一个人,另一个活生生的人,那么认真的神情。



    天少没有说话,静静地等着那位女歌手将这首歌唱完。他正想着怎么开口,向晨先开口了:“怎么样?”



    天少顿了顿,故意反问道:“什么怎么样?”



    “唱得怎么样?”向晨问,“好听吗?”



    “啊……”天少张着嘴,半天没答上话。说实话,他压根没仔细听。



    永恒



    “还行。”天少违心地敷衍了一句。



    向晨并不十分在意天少的反应,“之前朋友来玩,也带他们来过这里。”



    “你经常来这?”天少问。



    “没有。”向晨说,“只来过几次。”



    “哦。”天少应道。



    “你觉得呢?”天少又问。



    “这是我在d市唯一觉得好听的一个歌手。”向晨说。



    “你喜欢她?”向晨看着舞台,天少看着向晨,问道。



    “我不认识她。”向晨说。



    “我没问你认不认识她,”天少说,“我问你是不是喜欢她。”



    向晨的目光转向天少,天少的神色很平静,又或是光线太暗,让人看不出他在想什么。向晨想了想,道:“我喜欢她的歌声。”



    这个姑娘的歌声很轻柔,没有一点撕心裂肺的感觉,向晨第一次听到她的歌声就被吸引了,喜欢的就是那种轻柔,以及那种轻柔中的干净。最初的瞬间,向晨产生了一种强烈的错觉——他觉得这个姑娘的歌声很美,所以这个姑娘一定很美。



    不是皮囊的美,而是由内而外、身心一致的美。



    “她不美吗?”天少问。



    “她长得很美。”向晨说。



    “那不就是美吗?”天少问。



    向晨顿了顿,迎上天少的视线,“你看上人家了?”



    “我在问你。”天少说。



    “我不知道,”向晨说,“我不认识她。”



    “不认识就不知道了?”天少问。



    “不知道。”向晨说,“我没有办法判断一个我不了解的人美不美。”



    “怎样才算了解?”天少问。



    “只通过歌声肯定不行。”向晨说,“至少我不行。”



    艺术之于技艺高超的艺术家,往往可以成为一张精巧的面具,将自己的内在层层包裹,只展现训练得华彩绚烂的那一面。而不知深浅的世人也总会轻而易举地上当受骗。



    向晨提醒自己不要上当受骗,因为他也是这类训练有素的群体中之一员。



    所以他从来都很注意让自己的作者身份与这个世界保持距离。他不知道读者是如何想象自己的,不管在他们的想象中自己是什么样子,恐怕都不会是他真实的样子。



    天少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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