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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单一视角、单一故事线猛地跨步到群像视角、多故事线,还要把统一的世界观解构为多层次的对立,是个非常大的挑战。写《非我族类》第一稿的时候,向晨明显地感到力有不逮,他很清楚问题出在哪里——自己的储备严重不足,各方面的储备。尤其是硬知识储备和人生阅历储备。



    也就是说,他的文笔还支撑不起他的脑洞。



    既然笔力不胜,与其随便写写,不如不写。



    “当时刚上大三,”向晨说,“第一稿从大三写到大四……有两年了吧,写了50万。”



    “两年?50万?”天少认真地想了想,“一年25万,你怎么做到的?”



    这在当时是他不到两个月的数。



    “你不用上课吗?”向晨反问。



    天少:“……”



    上了,大约只上了三分之一。甚至有些选修课他只出现过一天,就是考试那天。



    “不用考试吗?”向晨又问。



    天少:“……”



    考试?及格就行。



    “然后呢?”天少果断问道。



    “没写完。”向晨说,“感觉不对,删了。”



    “你……”天少想给他竖个大拇指,“壮士。”



    “后来写完《叶琳娜》之后,重写了《非我族类》的大纲,”向晨接着道,“第二稿又写到50万,看着还是不对。”



    天少:“又删了?”



    “嗯。”向晨应道。



    “聂盟说得对,”天少说,“你果真是个变态。”



    在星辰,乃至在任何一个网文平台,字数就是钱。删稿?不可能的。扔掉的是稿子吗?不,那是工资单。



    “7年不算什么啊,”向晨说,“《红楼梦》《飘》《麦田里的守望者》……都是十年辛酸泪的作品,马尔克斯的《一桩事先张扬的杀人案》才9万字,还酝酿了30年呢。”



    “你特么说人话。”天少毫不客气地怼过去。



    其实向晨写《非我族类》的时候,天少就听说过不秋草这个人了。都是一个站混的,一有强势的新人冒头,消息瞬间就会传遍星辰的作者圈。但天少对不秋草的第一印象不太好,听大家说,不秋草的文风比较奇特,故事写得很深,而且文笔辛辣,被众人鉴定为星辰男频圈的一个异类。天少喜欢看的类型就是自己喜欢写的类型——热血、冒险、燃、炸、爽、帅、世界观新颖离奇,最好还足够沙雕搞笑,具体标准参考三大民工漫。总之,天少对阴暗致郁的东西接受无力。所以不秋草这种听着就很「虚式变态」的流派让天少条件反射地敬而远之。



    《非我族类》成为了向晨的成名作和代表作,面世不久便大出风头。但再风光也只是在二线称王称霸,想凭一部大火之作就跻身星辰一线天神的领域,似乎还差了点火候。



    直到《终极实验室》在诸多大佬同台竞技的环境下荣登最高宝座,天少才不得不正视这个突然横在自己面前的同僚及对手。



    结果一掉坑就再也爬不出来了。



    天少写了12年网文后发现,实力一旦超越了某条界线,足以强硬地打破类型桎梏。只不过,具备此等实力之人万中无一。



    “有一个问题我真的很好奇。”天少肃然道。



    “什么?”向晨问。



    “你这么实力作死,”天少问,“这些年是怎么活下来的?”



    一个正常的网文写手要像向晨这样谜之从容,早就饿死了。



    向晨愣了愣。



    片刻,向晨淡然回道:“之前没想过全职写网文,也没想过靠网文挣钱……来d市之前,一直是兼职写的。”



    天少也愣了愣。



    他瞬间理解了,难怪《非我族类》之前向晨的更新量一直那么佛系,看着就不像是要认真入场赛跑的。



    “那你……”天少迟疑道,“怎么突然觉醒了?发生了什么?”



    《非我族类》崛起的背后,一定有什么促使向晨蜕变的契机。



    “没发生什么。”向晨说,“要买房。”



    “额……”天少试探着问道,“s市?”



    “不是,”向晨摇头,“家里。”



    天少不再多问,话题已经进入到不宜深谈的私人领域了,而他很清楚地感觉到,向晨确实不想和他深谈。



    



    看完海,爬完山,叙完旧,并处理完寄存在黎晖这里的所有旧物后,向晨终于着手在d市的最后一件正事。



    为此他们要出一趟小远门,坐一个多小时的车,来到隶属d市的另一个著名风景区——l镇。



    在d市这叫出远门,在s市这叫通勤。



    l镇是个沿海古镇,有「东方小威尼斯」之称——也许只是自称的。比其d市,这里的海更像海,不仅因为它比真正的海更蓝,还因为这里的海望不到尽头,能给人以浩瀚无边的错觉。



    两人几乎没带什么行李,只一人背了个包,他们只打算在这里住一个晚上。



    下车后,按着导航没走多久就到了向晨朋友的客栈。客栈的名字很有意境,叫「云中居」。



    向晨这位朋友叫徐君,和很多人一样,皮肤被d市的煦阳抹成了小麦色,小眼睛配一副文质彬彬的眼镜,笑容腼腆却和善,给他罩上了一层腹透诗才的书卷气。



    徐君就近在客栈路口的当地民族特色餐馆请两人吃饭,随意地叫了三菜一汤。这时已是下午两点多,外头阳光正好,餐馆里人迹寥寥,路上也行人稀少。仿佛整个世界都漂浮着午后惬意的困倦。



    喝上几杯茶后,彼此的寒暄便也差不多了,向晨于是开门见山地道明了来意。



    徐君意外地笑了,“你还真干了?”



    向晨点头,“你知道我是个行动派。”



    “我知道,”徐君说,“你向来是要做什么咔咔地就去做了。”



    “现在在笔恩网写得怎么样?”向晨又问。



    “慢慢写着呗。”徐君说,“反正客栈这边还能维持。”



    其实向晨这是明知故问。徐君目前是笔恩网的签约作者,签约至今写了好几部作品。但都是不超30万的小长篇或中篇,收藏量平均不到一千,单部作品这个数据在任何一个网文平台都是扑街,在笔恩网却已是能上首页推荐的级别。



    来的路上,向晨给天少讲过一些徐君的前尘往事,听得天少唏嘘不已。他们两的认识过程颇为抓马,那还得追溯到数年前,就在向晨和十一哥分别后不久,初来d市的他遇到了初来的徐君,两人住在同一家客栈对门的两个房间,住了近两个月都没说过一句话。终于有一天,两人在客栈的餐厅打了照面,向晨硬着头皮开启了第一句尬聊,徐君礼貌地回问向晨是干什么的,向晨想了想,阴差阳错地说了实话——他在星辰网写小说。



    知己



    两个同事就这么相识了。没错,当时的徐君也是星辰的签约作者。



    不过,当时两人在星辰都混得不咋地,徐君比向晨更是不咋地。两人一见如故,迅速成为了在文学上无话不谈的好基友。



    向晨告诉天少,正是那段时间和徐君不断深入的讨论,令他越来越意识到网文行业扭曲的乱象,从而让他萌生了参与游戏甚至改变游戏规则的想法。



    向晨从不认为自己是文青,但在他眼里,徐君确实是个文青。他们认识的时候,徐君正经历了人生的重大变故。他是国内985本科毕业,自小热爱文学,读书万卷,有一个相恋八年的同校初恋女友,毕业后和女友一同进入一家大型国际性企业,两人被分配到迪拜的分公司,自此开始了终日忙碌、薪资优厚的上班族生活。徐君对向晨说,若非他父亲突然病故,可能他现在已是孩子的爹了。



    父亲的逝世使得他重新开始思考很多事情,包括和女友的关系,以及未来的人生道路。当彩礼钱都付了之后,他陡然下定决心,退婚,辞职,回国。



    回国后他带着一身行囊和满腔忧愁来到了d市,遇到了向晨。那时,他母亲和前女友还在不断地纠缠多,她们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他画风突变的事实。



    得知向晨也是个作者后,徐君在断断续续、迟疑不决的写作之途上忽然得到了勇气,他开始进入疯狂码字模式,希望能在积蓄花光之前靠写作养活自己。



    之后就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向晨一直鼓励徐君,凭他的才华,得到市场认可是迟早的事,可冷冷的现实在他脸上胡乱地拍——一次又一次,不知道哪里不对劲,任他如何勤奋,如何绞尽脑汁拼命更新,网文读者就是不吃他那一套。眼看那头的向晨隔三岔五更新一章仍有读者痴痴守候,这边的徐君日更不断,文下依旧冷如北极。



    看了向晨在星辰网找出的徐君当年的旧作后,天少倒是一眼就瞧出了哪里不对。很简单——难懂,也就是不接地气。文笔是词词妖娆句句生花,在一众平庸的网文作者中十分亮眼,为数不多的评论大多在夸这方面。但从题目、文案到剧情,说好听点是玄,说不好听点是绕,整半天都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往往看得读者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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