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值得吗?(3/5)
他们曾经是无话不谈的朋友,说一句兄弟都不为过。可为了利益,对方突然翻脸不认人,汪新民看清他的真面目,对方要的不只是钱,更是没打算给他翻身的机会。
汪新民不愿被要挟,更清楚对方对自己知根知底,手握那些见不得光的秘密,将成为最大的后患,让他永无宁日。
“不管是出国前,还是出国后,汪新民都能把事业做得风生水起。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任人拿捏?”
最终,汪新民决定亲手杀死他。
那阵子沙田治安混乱,本就鱼龙混杂,他搜走死者身上的黄金钱财,伪造成一桩劫杀案。
案发后他驾车逃离,路上见到经过的吴美欣和姚俊辉。为求保险,他不惜用重金收买二人做伪证。而杨正胜刚好出现在案发现场,捡到垃圾站被丢弃的赃物,成了他眼中最完美的替死鬼。
“他跟我说对不起。他说自己不后悔杀了对方,那张嘴脸他早就忍无可忍。他最不该的,是害了我爸爸,这些年日夜受到良心谴责,全是因为这件事。他说,我爸爸是个苦命人。”
“明面上,他们是关系融洽的合伙人,又因为当时警方已经抓了我爸爸,人证物证确凿,所以汪新民从头到尾,都没被警方怀疑过。”
汪新民告诉杨梦雪,当年提出领养她的,是韦淑云。
韦淑云对他的罪行一无所知,只是在公开聆讯时,见到这个和早逝女儿有几分相似的孩子。她不忍心让这样一个孩子在儿童院里受苦,也是因为这个孩子,让经历重大变故近乎绝望的她,重新拥有了希望。汪新民本来就是靠着韦淑云娘家的钱起家,向来听她的话,关于领养的决定,他犹豫再三,还是同意了。
“原来移民,是怕留在国内夜长梦多。他也想换个新的环境,从头来过。只是没想到,离开时,会带上一个孩子。”
“也正因为我的存在,汪新民永远无法忘记当年的事,再也没能睡过一个安稳觉。”
杨梦雪的生活,再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和十年前一样。
悉心养育自己整整十年的养父,竟然是害得父亲含冤入狱的真凶。
那一刻,杨梦雪的所有信念骤然坍塌。
“没过几天,他居然自杀了。”杨梦雪闭上眼,“吞了一整瓶药,留下一封遗书,把一辈子挣的所有钱都留给我,说算是对我的补偿。后来我翻到他的体检报告,才知道他也查出重病。”
汪新民亲眼见过太太韦淑云如何被病痛拖垮,到咽气时,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他怕了,不想受同样的折磨,干脆亲手了结自己。
“他终于解脱了。把所有的痛苦,都转嫁到我的身上。”
一夜之间,她拥有了花不完的财富。
可是,却再也找不到半点活着的意义,直到想起自己的亲生父亲。
儿时没有能力回国,如今她已经是一个大人了。
最终,杨梦雪收拾行李,订了一张回国的机票。
……
如果杨正胜还活着,也许杨梦雪会劝自己放下仇恨,一切重新开始。
她有了能力,一定会拼尽全力帮他上诉、翻案。逝去的时光无法倒流,但至少他们能拥有未来。
可回国后,她才得知真相。
原来父亲早在多年前就病死狱中,消息从未传到她的耳中。
他们父女,再也没有机会见面了。
那条被无意间收拾进行李箱的红裙,本来不是她有心准备的杀人道具。只是一个契机,恰好给了她鬼节作案的方向,她原本想要为囡囡准备红色童装,应了吊颈小鬼索命的说法。
但是思虑再三,她暂时放过了孩子。冤有头债有主,第一个目标,应该是当年作伪证的吴美欣。
杨梦雪的复仇计划,缓缓拉开序幕。
“第一个死的是吴美欣。”杨梦雪淡淡道,“鬼节要有鬼节的氛围,不然动静太小,没人会关注当年的旧事。她的脾性很软,根本算不上难对付,我约她去昂船洲,让她换上那件红裙。她从头到尾都以为,只要听我的,只是这样就好了。”
“她没想到,我是要她的命。临死前,吴美欣拼命求我,说囡囡还小,需要妈妈,她不能死。她还说,这辈子亏欠我的,会用一生来慢慢弥补、偿还。”
“那时我也还小,也需要父母。没人为我考虑过,我难道还要为他们着想吗?”
“真可笑,汪新民是这样,吴美欣也是这样。他们信誓旦旦地说,一定会好好补偿我。但是要怎么偿还,他们能把我爸妈还给我吗?”
“我们争执纠缠的时候,她慌乱之下,指甲划破了我的手臂。”
“你担心血迹、皮屑残留在她的手袋上。”黎珩低声道。“所以将她推下海后,调换了你们两人的手袋,清理痕迹。”
杨梦雪默认了她的话。
离开昂船洲后,她处理了吴美欣换下的黄裙,和那个留了血迹的包,赶往电视城。
抵达时,正好十二点。
她提前搜集好谷长风画的符纸,也打探清楚他是当晚灵异节目的嘉宾之一。她反复排练说辞,不留下一丝破绽,唯一担心的是,应该如何自然地出现在他面前。
可没想到,在电视城楼下等待了将近三十分钟,他竟叼着一根烟出现了。
“你们看,他作恶多端,连上天都在帮我。”
那天杨梦雪手中夹着一支烟,在谷长风面前侃侃而谈,演得滴水不漏。
明明恨他入骨,却能装得像个真正的记者,将早就准备好的消息带给他,说得顺理成章。
“当然,他不一定会信我。我还备了后手,想着尸体被发现前,他总会入局的。哪知道在电视上看那档没人看的灵异节目,他居然真顺着我的话,大谈七月十四鬼门开、冤魂索命。”
“真是高估他了,早知道,根本不用费尽心思,准备这么多套方案。”
“第二天,七月十五,就到姚俊辉了。”
“逍遥自在了十年,也该轮到他了。”
与亲手杀人寻找替死鬼的汪新民,以及指出杨正胜带有凶器的吴美欣相比,姚俊辉的罪孽似乎要轻一些。当年仅凭他的口供,最多只会将杨正胜定性为抢劫或盗窃,不至于判重刑。
“但是,他既然收了那笔脏钱,就别想逃。”
“他当时一口咬定我爸爸双手沾血,为人师表,怎么能这样颠倒黑白?”
“当年为了自己孩子的前途,他昧着良心收下汪新民给的封口费。但也是亲身尝过用钱摆平一切的滋味,知道钱有多重要,他转行做了补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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