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完)(3/8)

    周末的时候,简闻卿约她吃饭,说有重要事情宣布。

    挑挑选选很久,她穿上一件长裙,特意卷了头发,抹上变色唇膏,走在街上靓丽不已。

    可是到了饭店,却看见等她的人除了简闻卿还有顾苡娆。

    “欢喜,我和苡娆正式交往了。”谈话间,他拉起苡娆的手,笑得很幸福。

    她说恭喜啊,祝两人和和美美到白头。

    仰头却喝下一瓶啤酒,苦涩的滋味在唇齿间蔓延,欢喜的头脑异常清醒。

    “太快了,太快了……”她嘀咕不停,筷子在火锅里怎么也夹不住东西。

    简闻卿疑惑不解:“欢喜,你说什么太快了?”

    你的脚步太快了,快到我已经没办法追上。

    欢喜打了个酒嗝,摆摆手:“这土豆熟得太快了,你看,现在黏在锅底夹都夹不起来。”

    她笑,看起来像是喝醉了。

    苡娆看着她失态的样子,逗趣一般:“欢喜真是喝醉了,我们没点过土豆,怎么会煮碎呢。”

    欢喜收起笑容,看着淡定自若的苡娆,还是面带微笑的样子。

    她看出来了,看出自己喜欢他,看出自己的窘迫,可是她却不戳破,任由自己在简闻卿面前丑态百出。

    简闻卿去结账的时候,苡娆温柔的看着她,像个大姐姐般:“欢喜,你现在还小,分不清自己对闻卿的感情,我没有说你喜欢一个人有错,只是你应该去看看世界,知道自己要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欢喜笑着说好。

    分道扬镳后,祝欢喜开始忙碌起来,比赛社团没一个落下。

    她也偶尔得知简闻卿的消息,听说他拒绝了国外的读研邀请和苡娆去乡村支教,听说他的论文登上国际杂志,听说他和苡娆意见不合分开……

    那是一个圣诞节,她带着打包的鸡汤去出租屋见他。

    门打开的时候,一股烟草味扑面而来,屋子里阴暗压抑,窗帘拉得很严实,电视机播放无关紧要的广告。

    祝欢喜打开灯,房间的混乱一展无遗,掐灭的烟蒂,地上随意乱扔的酒瓶,还有他凌乱不堪的头发。

    这是第一次,看见这样狼狈的他,为了另一个女人。

    祝欢喜替他收拾好所有垃圾,热了鸡汤,做两个小菜,蒸一锅饭,算是他们的晚餐。

    热气腾腾的饭菜端上桌,整个屋子才算有点生气。

    祝欢喜没有安慰他,不是不愿,是不会,她天生嘴笨,不想惹他生气。

    “谢谢你。”他终于清醒过来,自己现在太过于堕落了。

    欢喜摇摇头:“一直都是你让着我,这次换我了。”

    他这才好好的看看欢喜,二十一岁的欢喜,已经长得很漂亮了。

    【八】

    “欢喜,你需要找个男朋友吗?我可以介绍一个朋友给你。”

    祝欢喜连忙起身收拾碗筷:“不用了闻卿哥,我现在还没那种想法,时间不早了,我要回学校了。”

    “对不起,欢喜,分个手还让你担心。”欢喜临走时,简闻卿不好意思说道。

    “闻卿哥,振作一点,如果不甘心的话,再去尝试一次吧,苡娆姐会理解你的。”说这话时,她心如刀割。

    她又怎么会不明白,简闻卿那样的人,一辈子注定只能有一段热烈的感情。

    祝欢喜独自坐末班车回学校,她孤单的看向车窗外,华灯初上,圣诞树到处都是,看得人眼花,大家都在笑。

    欢喜只记得,那天的夜,格外的冷。

    1999年出国热潮新起,祝欢喜的学校与法国知名大学合作,政策早已经十分完善。

    彼时的她,已经很优秀,早早收到法国大学递来的橄榄枝,对方给出了很优渥的条件只需要她点点头,就能够进入无数人梦寐以求的象牙塔求学。

    简夫人和简老爷子都很支持祝欢喜出国,她拿不定主意,在出国深造和留国升学之间摇摆不定。

    直到简闻卿打来电话,话里话外都在劝导她别放过这个机会。

    “我已经调查过,那是很出名的学校,你能够在那里学到很多东西。国内固然好,但你该出去看看世界。”

    他的声音变得成熟稳重,连带性格也变了,开始考虑得很周到。

    “闻卿,为什么我找不到剪刀,是不是你上次用过之后又乱放了?”顾苡娆的声音陆陆续续从话筒里传来。

    “应该是放在书架旁边了,你找找看。”他耐心的回应对方。

    “闻卿哥,你跟苡娆姐和好了吗?”良久,欢喜紧握着电话问出这句话。

    “是,已经有段时间,前几天我跟家里闹矛盾了,这件事情,希望你能替我保密,我还不想让他们知道……”

    欢喜不记得自己是如何挂断电话的,只记得那晚的夜格外的漫长。

    出国的手续很快就办好,欢喜没让任何人去送自己,她买了很早的飞机票,独自前往机场。

    起飞时,看着窗外越来越小的房屋,她轻叹一口气。

    邻座的小女孩笑眯眯的递给她一颗糖:“姐姐,不要不开心。”

    “谢谢。”她致谢,心情也好了许多。

    窗外突然电闪雷鸣,飞机在空中连续颠簸不停,乘客们惊恐不安的尖叫。

    飞机里遍布了吵闹声,哭声,咒骂声。

    最后的最后,曙光乍现,欢喜看见记忆中那个眉眼弯弯的少年朝她伸出手。

    【尾声】

    ‘亲爱的闻卿哥:

    展信安,再过一个月,我就要高考了,不过我一点都不紧张,我会报考你那边的大学,到时候记得请我吃饭。

    我会加油的,对了,你留下的仙人掌被简妈妈养得很好,现在已经开花了,如果你想看,来年我可以乘火车的时候带上。

    我有很多话想跟你说,信里没办法说明,希望能够当面讲,最重要的是在学校你要记得好好吃饭。

    勿念。

    ——欢喜’

    1

    这是宝珠第二次在路灯下看见这个男人。

    这次他穿一件黑色风衣,寸头,一米八几的个子,站在路灯下面,一副天生的好相貌,着实有些显眼。

    其实他们说过话的,就在几天前,因为一次聚餐。

    那晚离开闺蜜生日宴的饭局时,公交末班车都已经没有了。

    她是好不容易才逃出来的,却还是没赶上最后一班车。

    宝珠打车回家,被司机敲诈了,本来说好的只需要二十便可以。

    但到了目的地,他偏偏狡辩没答应这回事,死缠着宝珠,说不给四十这事就没完。

    她理所当然和司机争论起来,在路边吵得脸红脖子粗,不时有路人停下来窃窃私语。

    但他们谁都不让步,僵持在路边。

    “抱歉,我来晚了。”眼看着司机要从驾驶座上冲下来的时候,一双有力的手却抢先按住了宝珠的肩膀,他的声音低沉悦耳。

    宝珠微怔,转过头看见一个年轻的陌生男人。

    男人的长相很难让人忽视。

    他是好看的,从宝珠的角度看去,他竟有些像她少女时期的偶像——陈x希。

    或许是感觉到宝珠炽热的目光,男人回过头,对她微微一笑,礼貌的点点头,仿佛在告诉宝珠:我会帮你解决他的。

    他给宝珠的感觉真的很安心。

    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可宝珠居然觉得好熟悉。

    “四十就四十吧。”男人松开按在宝珠肩膀上的手,从裤兜里拿出一张钞票,递了过去。

    宝珠想拦住他。

    这分明是在狮子大开口!

    可他却摇摇头,示意宝珠别吭声。

    宝珠鬼使神差的变得乖巧下来,真的不说话了。

    两人看着司机乐呵呵拿着钱离开。

    2

    “他分明就是在敲诈勒索,你干嘛那么听话?”宝珠为他愤愤不平。

    男人无所谓的耸耸肩:“我知道。”

    “那你为什么还肯给他?”宝珠不解。

    “他身上有把刀,还有,他喝醉了,身上一股酒味。”

    “好吧,刚刚,谢谢你了,不过这么晚了,你为什么不回家?”宝珠莞尔一笑,庆幸逃过一劫。

    “我在等我的妻子。”男人认真回答。

    宝珠展眉,恍然大悟。

    原来是个好好先生,在这里等待爱人回家。

    “那么,你的妻子呢?她在哪?”宝珠实在有些好奇,这个看起来无法挑剔的男人到底是被哪个女人整治得这样服帖。

    男人勾起嘴角,笑了笑,只是摇摇头,一双狭长的桃花眼看着宝珠,神情自若。

    宝珠却觉得他在无声的叹气。

    这是为什么呢?

    这样的感觉,为什么这么熟悉?

    “给你讲个故事吧。”男人坐在路灯下的公共长椅上,拍了拍身旁的位置。

    示意宝珠坐在自己旁边。

    宝珠老老实实的坐下,她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

    那晚,男人絮絮叨叨讲起他和妻子的事情。

    眼底的温柔一直萦绕着他的黑眸。

    他叫席诸之,和妻子在大学的图书馆认识,两人一见钟情。

    很平常的爱情故事,郎才女貌,恩爱有加,一毕业就扯证了,身旁的朋友羡慕得要命。

    结婚后,两人的小窝也很温馨。

    他不善言辞,但会偷偷替她买下想要的连衣裙,在记恋日送给她。

    她会捂着嘴尖叫,热泪盈眶,然后扑进他的怀里。

    她喜欢猫,于是他就在流浪机构领养回一只浑身是伤的橘猫,在他们的悉心照料下,那只猫走出了前一任主人的虐待阴影。

    一切都美好的像童话。

    “好了,今天就讲到这里,我送你回家。”席诸之的故事戛然而止。

    那晚,宝珠意犹未尽,席诸之送她回家。

    他上楼时,宝珠才发现他是自己楼上的邻居。

    但她竟巧合得一次都没见过席诸之的妻子。

    3

    所以,这次,又是在等他的妻子么?

    宝珠看着不远处路灯下的席诸之,心中起了这样莫名其妙的疑问。

    “又见面了,宝珠。”席诸之同她打招呼,语气温柔。

    “又在等你的妻子?”宝珠勾起嘴角,自顾自的在长椅上坐下。

    席诸之点点头:“是的。”

    “那么,让我陪你一起等等吧。”

    席诸之没回答,宝珠当他默认了。

    “其实,我总觉得在哪见过你……”宝珠情不自禁说出自己的想法。

    席诸之脸上的表情动容了一下,然后恢复正常:“是么?”

    宝珠当然知道自己这句话就跟世界上所有烂俗糟糕的偶像剧桥段没什么两样。

    像是在搭讪,而且还用“我好像在哪见过你”这样的鬼话。

    “也许是我感觉错了吧。”宝珠耸耸肩,歉意的笑笑。

    “为什么从没见过你的妻子?”怕席诸之误会,宝珠试图转移话题。

    “我们的故事,你还想听么?”席诸之依旧闭口不谈妻子的下落。

    宝珠点点头,肯定的回答:“当然。”

    很多童话故事亦或是电视剧里,到最后,都是大团圆的结局,但现实,偏偏不尽人意。

    席诸之才刚刚尝到了婚姻带来的甜头,就被现实狠狠打了一棒。

    他的妻子开始忘记一些事情,起初都是无关紧要的小事。

    比如她早上才拿出来的晨报,中午就忘记放在哪里了。

    比如她口口声声说要做他最爱吃的酸菜鱼,第二天却忘得一干二净了。

    4

    “诸之,我是不是得病了,我最近总是忘记事情……”在一次席诸之出差时,她接连几天忘记给家里的猫喂猫粮后十分愧疚说出这句话。

    席诸之心疼得要紧,他揽住她的肩膀,不断的安慰妻子:“没事的,一定是压力太大了,要是真的担心,我过几天陪你去医院检查一下好不好?”

    她点头,依偎在他怀里。

    她轻声叹气:“要是连你也忘记了,该怎么办?”

    纠结是有的,因为家庭原因,她从小就缺乏安全感。

    总是患得患失,好在席诸之对她好的没话说,连身边的好友都没有一个人说他不好。

    她也觉得他好,甚至好过那个只晓得塞给她和妈妈钱的亲生父亲。

    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吧,否则她何德何能可以这样幸运,偏偏就遇见他?

    “那样的话,我就一次又一次的跟你讲我们之间的故事,让你重新记起来。”席诸之温柔的吻她额头,双臂从身后紧紧抱住她。

    没别的,仅仅只是她无意间提过觉得这样拥抱的姿势很有安全感,席诸之就常常这样抱她。

    她咯咯咯的笑,眉眼弯弯。

    这样的笑,让他心痒痒,他低头吻她。

    一吻过后。

    她还是很担心,皱起眉头问他:“可我要是一直忘记你,你迟早会厌烦的,对吧?”

    那样,她就还是一个人。

    “我不会让你一个人的。”一直都是这样,他明白她怎么想的,所以每句话都能让她安心。

    终究还是等不到他带她去医院,她就忘记他了。

    是的,在一个周末的早晨。

    5

    她忘记得干干净净,甚至还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自己房间里。

    事情发生得这样突然,他毫无准备。

    “我是你的丈夫。”他说。

    可她却直愣愣的看着席诸之,眼底全是茫然:“可我什么也记不得。”

    他先是震惊,然后缓了好久,确认她没开玩笑后,才不甘心的接受这个现实。

    那段时间,他到处收集有关资料,问了很多权威医生。

    才知道妻子得了一种记忆障碍的病症。

    会间歇性忘记一些事情,有时候会突然记起来,大多患者是年轻人。

    这无疑对病患是一种巨大的折磨。

    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

    因为她不记得他了,席诸之只能暂时先搬出两人的住处。

    为了妻子的安全,他租下楼上一套房。

    总归在一个小区,她干什么,自己都能及时出面保护她。

    她每天的早餐,都是席诸之早起一个小时做好后,让妻子的母亲送去的。

    她不爱带伞,他就用陌生电话卡给她发天气预报,提醒她。

    有一次,他站在路灯下偷偷看她被她发现了,她跑过来同他讲话。

    “我好像在哪见过你。”

    她眼里亮晶晶的,眉眼弯弯。

    好像还是几年前刚认识的模样。

    她又忘记他了,不过,没关系。

    她总是会记起来的。

    6

    故事讲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深蓝色的天空挂起几颗星子。

    路灯的昏暗光线落下,洒在两人身上,街上行人已经寥寥无几。

    宝珠听完整个故事,长长的吸了口气,眼神里夹杂着不明情愫,她还沉浸其中,只能勉强的笑笑。

    想要安慰席诸之,却什么都想不出措辞:

    “好遗憾啊,这个故事的结局,真是不太美丽。”

    她是真的觉得遗憾。

    似乎觉得不够,宝珠非要找点什么安慰人的话:“她会记起来的。”

    “会的。”他眼角含笑,看着宝珠的眼神温柔如水,她却没注意到。

    但席诸之并不在意。

    他们还有很长的一生,足够去挥霍。

    这漫长的时光,他会陪着她。

    让她记起来,他不会食言。

    是的,他们见过。

    在图书馆,在路灯下,在每个擦肩而过的时刻。

    她可能会忘记,但他会永远记得。

    【一】

    圣诞节前夕,寒风席卷整个莞城,我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

    “清泠,回来一趟吧,周毅……他死了。”

    那一刻,我感觉整个人像是被放入冰窖,寒意从脚底迅速爬满全身,张开嘴,我只说出说一个好字。

    葬礼很简单,周毅的遗照是大一那年我给他拍的,黑白照片里的周毅硬朗帅气,五官端正,他抿着唇,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我仿佛还能听到他揶揄的语气:“顾清泠,你哭得难看死了。”

    想到这,我更难过了。

    周毅的母亲哭得喘不过气,被人扶回房间休息了。

    沈谏姗姗来迟,一身的风尘。

    那时宾客都已经散得七七八八,他穿一件黑色大衣衬得身材高挺笔直,俊逸的脸庞带着远归的疲惫。

    我们对视的时候,他明显僵住。

    我却镇定自若的走过去,朝他笑笑:“很久没见了。”

    “是很久了,我刚从美国回来,你呢?”

    时隔五年,沈谏似乎一点没变,说话时还是喜欢盯着对方的眼睛看,认真得近乎执拗。

    “我也刚回来没几天,周毅死了,还是我爸打电话告诉我的。”我不去看沈谏,怕自己在他面前失态。

    良久的冷场后,沈谏才恍惚开口:“我以为,你们会走到一起。”

    【二】

    记忆中,榕城的夏天是燥热不已的,空气中的闷热总让我有种快窒息的感觉。

    彼时我高二,开学典礼的主席台上,站着一位清癯的少年。

    少年叫沈谏,在我眼里,相貌出众是他最不起眼的优点,年级第一的蝉联者,每次都比第二名高出五六十分,形成断崖式领先。

    沈谏的演讲铿锵有力,一字一句都那么坚定:“作为一名高中生,我始终坚信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汗水和坚持终会换来……”

    听听,多么励志的宣言!

    我和周毅在班级队伍的最后开小差,周毅穿着黑色短袖,露出的手臂晒得黝黑,跟前排女同学讲小话时,笑声清脆又大声,引来很多同学回头围观,像在看猴,天知道我多想换个位置。

    “周毅,你别这样。”我尴尬的扯扯他衣角,低声说。

    周毅笑得更大声了,他转头看向我,嘴张得很大,笑得前仰后合,看起来很夸张:“顾清泠,我怎么没听说过你命里缺水?这种话你也说得出来……”

    裴怡然回过头抱歉的朝我笑笑,我知道这家伙肯定是把我的秘密说漏嘴了。

    是了,我是早产儿,出生的那天,榕城下着大雨。

    五岁以前,我体弱多病,去医院是常有的事,我爸多方打听,找来一个很有名的算命先生,那老头摊开我的手,看了半天说我命里缺水,要在名里加带有水的字,我原名叫顾青,我爸大手一挥,说,那就顾清吧。

    我妈不乐意了,既然要换,就换个彻底:“就叫顾清泠。”

    打那以后,我身体果真变得不再容易生病了。

    周毅显然不相信,他拍了拍我的肩膀,那时的周毅已经很高,他是体育生,接近一米八的身高,差点给我拍出内伤:“跆拳道女子冠军小时候是病秧子,这么离谱谁信啊。”

    我不置可否,梗着脖子看向主席台,沈谏已经演讲完,他从台上下来,看起来意气风发,我对周毅说:“你要是有人沈谏一半,哦不,百分之一好,我就谢天谢地了。”

    “那种小子我一拳能打趴两个。”周毅自信满满的叫嚣。

    我不语,姑且原谅他一次,谁让每次生日都只有周毅陪我过呢。

    我跟周毅在一个院子长大,打小就认识,俗称青梅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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