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手有脚你自己洗(心机小狗在线勾引失败)(3/8)

    太好了,主人还睡着,没被他的笑声吵醒。

    为了不让自己被主人抛弃,诡计多端的江玟小狗,特意跑进浴室冲了个冷水澡。

    他摸黑用水盆接的水,一点点悄悄往身上淋。冰冷刺骨的水,顺着胸口往下蜿蜒,轻易就吸走了体表热度。

    冷、好冷。

    江玟冻得直打哆嗦,牙齿咯哒咯哒碰撞咬合,嘴唇又一次变为惨白。

    身体眷恋不久前得到的温暖,更加难以忍受想要占据身体的寒冷。

    不能停,他不能停下。

    滴——滴答——

    江玟紧紧抓着盆,恨不得把手指都嵌入脸盆边缘。他一遍又一遍重复动作,机械性把水淋到身体表面。

    滴滴答答的冷水,像下午无情的暴雨,残酷冲刷着少年纤细柔美的身体。

    直到身体上下没有一丝血色,他这才停下自虐性的举动,用冷到僵硬的手摸了摸额头。

    不烫。

    身体冷到极致,触觉也变得迟钝,手指像是碰上一面坚硬冰墙。

    再多感觉就没有了,因为冷到传不进他的脑子里。

    江玟缓缓眨了眨眼,努力勾出一抹欣喜的微笑。

    真好。

    不过因为脸被冻僵了,努力笑的时候很痛。

    冷到发疼。

    他赤裸着身体,等身上水液自然风干,才重新套上曹弥给的睡衣,轻手轻脚走出浴室。

    看了眼床下曹弥给自己搭的窝,又看了眼她睡觉的床,站在原地目露纠结,最后还是选择悄悄爬上了曹弥的床。

    江玟没有打扰曹弥,也没做其他什么事,只是静静缩在床尾,把曹弥的脚挪到他的肚子上。

    嘘。

    没什么的。

    不过是一条忠诚的狗,想用温热腹部给主人暖一暖脚罢了。

    曹弥的脚常年冰冷,刚放到江玟肚子上,就让对方冷得打了个寒噤。

    少年倔强缩成一团,为了不打扰曹弥,连呼吸都是断断续续的。前一秒吸气声重了些,下一秒就会特意放轻。

    江玟想,这点冷不算什么,他很快就会习惯的。

    他不敢去抓曹弥的脚。

    身为宠物,主人不允许做的事,他绝不可以做。

    睡梦中的曹弥,感受到脚下有张温暖适宜的软垫,于是挪动身体,把脚往对方肚皮上压了压。

    脚底完全贴上少年腹部,脚趾也摁在他身上,江玟控制不住呻吟了一声。“唔。”

    少年短促从齿间滑出的声音,让他比起完全无知无觉的宠物,多了份男性的喑哑性感。

    江玟眼睫颤抖,觉得自己身上有点热。

    因为常年吃不饱饭,他远没有同龄人显得高挑强壮。身上肌肉也没有,看起来很瘦、很弱小。

    完全不是一条能保护主人的狗。

    江玟从喉咙里发出低声呜咽:“主人。”

    为什么不能喜欢狗狗呢?

    “主人。”这两个字,被他翻来覆去的咀嚼。

    好喜欢、好喜欢主人,主人也多喜欢我一点好不好?

    “哈、主人。”唇齿张合,从口中吐出一小截舌尖,像是在低吟浅唱。

    他在说,不要赶我走。我会很乖,会很懂事,不需要主人操心。

    很热。

    身上越来越热了。

    江玟低低念叨着,在黑夜里一声叠着一声,怎么也不肯停下。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得不到曹弥喜爱,只能加倍加倍的努力,让曹弥不要那么讨厌自己。

    “主人。”

    江玟呼吸变得急促,想他如果真是狗,曹弥肯定会喜欢他。

    会亲亲他,抱抱它,再冲他笑,分享悲欢与喜乐。

    怎么办、他想和她在一起。

    只要能和主人在一起,被当成一条真正的狗也没有关系。

    脖子套着项圈,末端牵连上一根狗绳。引绳握在曹弥手里,随意她掌控自己。

    ——从此满心满眼都是他的主人。这也太幸福了。

    晚安,主人。

    江玟无声蠕动着唇,蜷在曹弥床尾,第一次这么放松地沉沉睡去。

    睡着前他还在想,要是主人明天能改变想法,让他留下来,那该多好啊。

    要是能喜欢他,就更好了。

    江玟弯着唇角进入梦乡,在夜里做了个美梦。

    他的梦里第一次没有伤痛,天上阳光灿烂,照得人身上暖洋洋的。地上也长满了花,满地都是用煎蛋做的,开得香喷喷的花。

    曹弥其实很少梦见她妈。

    都快不记得她妈长什么样了。

    她妈叫徐凤娟,这名字普普通通,在中国一抓就是一大把。

    典型农村彪悍妇女,行事风风火火,嗓门比人先到家。

    她爸每次都说她妈声音真牛逼,吵架时声音世界第一响,不吵架声音村里第一响。

    曹弥她爸读了几年书,说话慢条斯理,一点也不像个农民。

    但也不是完完全全的读书人,充其量算半个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的杂交品种。

    可农村吵架不需要讲究逻辑,谁声音大谁就占理。再甩手坐地上一哭一嚎,阎王来了也要退避三舍。

    曹弥她爸明显不懂这个道理,每次吵架都吵不过自己妻子。

    争到面红脖子粗,梗着脖子嘴硬非要说好男不和女斗,然后被她妈从嘴里喷出的唾沫星子沾了满脸。

    徐女士浸淫此道数十年,日复一日虚心锻炼,骂遍村里无敌手。

    没人吵架能吵得过她妈。

    再怎么洪亮的声音,在她妈面前,就显得像蚊子一样嗡嗡小。

    蚊子嘛,随手一巴掌就能拍死。

    徐女士嗓门大,一扯嗓子,声音能传到二里地。

    夸张到趴田里休息的土狗,都会下意识打一激灵。狼狈夹着尾巴起身,给她妈传来的声音让道。

    曹弥突然梦到小时候睡觉时的场景。

    她脚冷,怎么都捂不热。钻被窝往她妈身上一贴,对方就扯嗓子嚎:

    “杀千刀的,你脚怎么这么冷!”

    她妈一边叫着,一边拍向曹弥那明显以下犯上、大逆不道的脚。

    脚被迫离开贴着的这具身体。

    曹弥不说话,又悄悄抬脚往她妈身上一贴。徐女士被冷得一激灵,身体在被子底下抖三抖。

    “拿远点!拿远点!”她恨不得直接把曹弥踹下床,用笔在被子中间画出一道互不侵犯的三八线。

    “要死嘞,小小年纪湿气那么重——”徐凤娟伸手推了推曹弥,“你泡个脚再上床。”

    徐女士推了好几下,愣是没推动在被窝里装死的人。她气得一拍床板,嘴里不断念叨着,说什么都要去找民间土方,给曹弥身体去去湿气。

    “泡过了。”曹弥全当听不见,闭上眼不听她妈的话,整个人躺进被子里。

    眼前一片黑,她很快就睡了过去。

    却不知道她妈在她睡着后,手往下伸,揉搓着她冰冰冷冷的一双脚。

    “下次再让我捂暖,直接把你这脚砍了。”青春不在的肥胖中年妇女,口中恶狠狠说着,手下动作却不停,“真是欠了你的!”

    掌心原本的热度,带着摩擦产生的热意,让曹弥脚逐渐热了起来。

    见捂热了,不冰了,徐凤娟才把手抽出来,为自己享不了福的悲惨命运长吁短叹。

    她悲伤秋月时,像唱戏似的咿咿呀呀唱着词。

    “我就是生来命苦,才会给你们姓曹的一家当保姆。”

    曹弥第二天醒来,有时会发现她脚就贴在她妈的肚子上。

    肥肥软软的肚皮,像贴在温暖的棉花上一样,舒服的她舍不得挪走。

    趁对方还没醒,曹弥又贴了会儿,才慢慢把自己的脚收回去,起床洗漱准备去学校上课。

    梦里她妈的脸始终模糊不清,只有那声音格外熟悉。

    那是属于对方的凭证象征,被刻到曹弥的骨子里。她忘不掉。

    铃铃铃——

    备用机的死亡闹铃声响起,曹弥感觉心都停了好几秒。

    眼睛睁不开,手先伸到床头柜,摸到手机摁掉闹铃,再把脸重新埋回被子。

    还未真正起床的这段时间,格外珍贵又短暂。

    第二个闹铃很快接着响起,曹弥用被子裹住头,像蛆一样缓缓蠕动身体,心中杀心渐起。

    恍若化身为英勇就义的革命先烈,为推翻压在人民身上的三座大山砥砺奋斗。凭借着满腔热血,捅死万恶的资本主义剥削者!

    曹弥回光返照般弹了一下,接着又破罐子破摔,恨恨锤了一下床,诅咒她入职多年的垃圾公司什么时候破产倒闭——

    这家破公司、她真是一秒都不想多待!

    闹钟又响了几次,曹弥逐渐清醒,发觉脚下热热软软的一团,又试探性往下踩。

    稍一用力,平地很快陷了进去。周围暖烘烘的,像有火炉直接贴在她的脚底。

    曹弥:?

    什么东西?

    她直挺挺从床上弹起来,瞌睡虫顿时跑了干净。

    终于发现可怜兮兮缩在角落,满脸通红快要烧傻的少年。

    江玟整个人呈现一种快要羽化升仙的病态感,睡衣没遮住肚子,被子也没盖好,就这样蜷在床尾睡了一个晚上。

    衣领露出一小截伶仃苍白的锁骨,脸颊却是格外的红。皱起的眉毛,都快能捋下来打个死结。

    因为病痛,更衬得他有琉璃的脆弱美感。

    尽管身体温度高得可怕,却还是在曹弥醒来前一动不动,维持着入睡时的那个姿势。

    直到曹弥终于起了床,他才愿意表露出自己的难受,从嘴里不断溢出低低小小的呜咽。却又因身体下意识的反应,努力想要咬住嘴唇。

    曹弥麻了,一时间忘记该如何反应。

    是该指责对方心怀不轨、心机深沉,爬床都爬到她这。还是赶紧叫醒对方,并把他逐出家门。

    毕竟作为一名单身孤寡的独居青年,曹弥着实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床上会躺着一位豌豆王子。

    不需要温度计佐证测量,光看江玟的脸,就知道他已经发了高烧。

    烧的时间还不短。

    难怪她脚会那么暖和。

    曹弥思绪难免游移了一瞬,而后很快反应过来,在心里操了一声。

    呃、她好像摊上事儿了,还是摊上大事儿了!

    曹弥麻溜地换好衣服,又从衣柜里扒拉出一件长款的黑色羽绒服给江玟穿上。

    少年闭眼沉沉睡着,头发贴在脸上,额角渗出细细汗珠。像是漂亮又精致的芭比娃娃,瘫在床上任她摆弄。

    本想送少年去大医院,又突然想到她没有对方的身份证,不能在医院实名挂号。

    好像也不允许冒名顶替。

    曹弥:。

    好麻烦。

    她烦躁地啧了一声,心想可别被烧成个傻子,到时候再赖上她。

    不过街头卫生院离这比较近,能带对方去那看病。

    曹弥采取公主抱想要施展女友力,她本以为对方瘦不拉几,细胳膊细腿没几两肉,结果根本没抱动。

    自己还差点趴在少年身上摔个狗吃屎。

    曹弥:……

    这豌豆王子挺重的哈。

    曹弥疑惑地看了眼对方纤细孱弱的身体,又看了看自己这双不那么滑嫩娇贵的手,最后选择老老实实背着江玟出门。

    像是头老黄牛,吭哧吭哧背着江玟。

    曹弥咬着牙,额头冒着汗,身后少年从嘴里喷出的灼热吐息,大半都洒在她的脖子上。

    还好这栋楼有电梯,不用背下八楼。不然曹弥直接放弃,干脆把这个麻烦精从阳台上丢出去,完成物理意义上的真实超度。

    昨日下了暴雨,今天虽然放晴,地上还是有很多深浅不一的水洼。

    她扭扭晃晃背着江玟,路都走不稳。跟幼童似的,走路都能踩进水坑。

    好烦、好累。

    曹弥一点也不喜欢运动,她喘着气,两腿战战,恨不得直接把江玟丢到大马路上自生自灭。

    要是在她腰间套个犁,都能直接把地耕了。

    踩下去的每一脚,都能踩出足以播种的深坑。

    曹弥发挥自己在工作时的顽强斗志,在心里把碰瓷她的豌豆王子骂了一路。

    走累了骂、走慢了骂,快到卫生院了,更是在心里骂到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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