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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呜呜好心疼,宝宝说得对啊,真的是生母的话,这么多年又去哪了,怎么现在才找上门。]
[虽然看不见,但是我觉得对面那人的语气莫名让我不舒服,刻薄势利的样子。。。]
[如果是真的,这也太可怜了。。。摊上这么过分的亲人。。。不知道说什么好。。。]
[如果是假的,那这女的拿人家的身世做文章碰瓷,简直十恶不赦!!]
陈绣被她问得也是一噎。
只不过她到底厚脸皮无耻惯了,说出那些真相也不觉得羞愧。
“你也要体谅体谅我。你死鬼老头去得早,我当初一个人带你,实在是没有办法。你去问那个连院长,她是不是在锦里巷口捡到的你?襁褓还是我亲手包的,玫红色蓝底的......”
内容里倒是说得有模有样,一板一眼,像是真有那么一回事。
只是话里传递出来的信息量也很惊人。
连锦里不动声色,换了一只手撑脸,悠悠开口。
“您跟我说这些没有用,我不知道。不过您听听我理解的有没有错?”
她终于坐直了身子:“您一口咬定我是您的孩子。”
陈绣微顿,随即连忙点头:“当然,我在南乡县附属医院生的你,出身证明还在。”
连锦里笑了笑,继续问:“但是您亲手将我遗弃在了锦里巷?”
陈绣被遗弃这个词噎了一下,不肯直接应答,狡辩道:“你也知道,女孩子家本就是赔钱货。我那个时候那么难,带着你,我们娘俩还有什么活路!”
陈绣打断她的询问,忍不住直说了自己的目的:“我来也不是为了别的。主要是你看我现在生活也挺困难,你也苦尽甘来了,是不是该尽尽孝心?”
话题进行到这里,其中的内容已足够网友理解整个事情的大概。
[我理解的没错吧?意思就是说她把亲生女儿丢了,然后现在女儿成年了出息了,她循着味儿又回来想要认亲??还想要钱???]
[那个,这好像是遗弃罪啊......不过时间太久了,是不是过追诉时效了,没法追究了?]
[我去!!!好不要脸,我惊了。。。还有什么女孩子是赔钱货,好贱,受不了了。。]
[她自己不就是女人吗?真的,恶心成这样也是没谁了。。。。]
更多人在心疼连锦里:
[啊啊啊啊我代入了一下,要是我是个孤儿,长到十八岁,突然有这么一个没素质的恶心女人找上门说是我的生母,找我吸血,我真的会崩溃。。。]
也有人质疑:
[我不信小连生母会是这个样子QAQ那个女的一看就没有下限,谁知道她说的是真是假。。。反正没有证据之前,我都不信!!]
[小连你也不要信啊!!万一是什么知情人士,故意来讹钱的呢!!]
粉丝们担心极了。
连锦里那边的谈话还在继续。
陈绣话音落定后,她淡淡地“哦”了一声。
就在陈绣捉摸不定她的态度之际,她重新开口,神色变得严肃认真。
看在陈绣眼里,就是她动摇了,开始相信自己所说的事情。
连锦里:“我最后和您确认一遍:我是您的孩子;并且您在十八年前,将我遗弃在了锦里巷口。”
陈绣着急得到她这边点头肯定的态度,只要她肯相信肯认,一切就万事大吉,后面她有的是办法用家人身份向她索取好处。
就怕她不相信,要拖着她去做什么认证,那可就出了麻烦......
连锦里确实是她的“女儿”,她亲手养她长到一岁的年纪;也是她亲手把她丢在了锦里巷口。
这些她都没有说谎,所以说起来格外情真意切。
“是的,”她着急于肯定,下意识在对方的诱导下重复了对方的话语,“你是我的孩子,我十八年前把你丢弃了。现在我很后悔,也心疼你。锦里,不要排斥妈妈,好吗?”
连锦里终于露出第一个笑容。
那个笑容分外释怀,纵使让陈绣觉得有点儿奇怪,奇怪对方为什么没有生气或是难过的情绪;
但陈绣仍旧下意识理解为,对方这是松口了,接受了。
陈绣面上也酝酿出一个笑,只是下一秒,她便笑不出来了。
连锦里重新拿起了手机,摄像头对准她。
“您知道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遗弃罪吗?”
陈绣愣了两秒。
她不懂什么刑法,但是对方显然是话锋一转,上来就是什么什么罪名,想必不是好话。
“不许拍视频!!”
陈绣变了脸色,想去抢她手上的手机,被连锦里站起身,轻松后退一步避过。
连锦里重新看了一眼面前气急败坏的陈绣,微微偏了偏头,眼神无辜,极为耐心地跟对方解释:“我没有在拍视频,我在直播。”
弹幕上围观了整个过程,已经全是义愤填膺。
有人直接在弹幕上科普: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认,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
连锦里瞥了一眼,微微笑着,将内容念给眼前的陈绣听。
内容过于书面,陈绣其实听得一知半解;但她再蠢也知道,对方这是在说,她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是要服刑坐牢的。
连锦里身形轻巧,避过了她的抢夺。
陈绣情急之下,失声辩解:“她不是我女儿!不信、不信可以去做检测,我跟她没有血缘关系;前面的内容都是我编的,我、我唬她的!”
她本还想说出点什么更有说服力的内容来,却自觉失言,吓得紧闭了嘴。
不、不行,那些绝对不能说!!
弹幕明显比连锦里的现场还激烈:
[现在说不是?洗不清了阿姨!!恶心死了,能不能送她去坐牢啊!]
[但我觉得,连锦里看着真的跟她长得也不太像啊?从气质到长相,都不像的;会不会真的不是啊?]
弹幕开始新的分析:
[管她是不是呢,遗弃如果是真的,她都亲口承认了;如果不是,那她算不算诈骗啊?毕竟她都直接开口找连锦里要钱了。]
[好恶心!追究责任吧,我感觉可以报警了啊!!我们都是人证,她亲口承认的这一切!]
连锦里的视线重新回到陈绣身上。
对方的眉眼确实跟她没有半点相像,她也在对方身上找不到任何熟悉之感。
都说血缘之间的牵绊虽然微妙且难以形容,但绝不会是完全没有感觉的。
她下意识替“连锦里”松了口气。
虽然就她目前掌握的证据材料来看,眼前这位名叫陈绣的女人确实在文心福利院旁的锦里巷口遗弃了她,甚至后来还偷偷回来打探过情况;
但是刚刚陈绣的话里出现了新的疑点。
情急之下的辩解内容可以撒谎,但是她没必要专门提到去做检测可以证明没有血缘关系——除非她潜意识就认定这个事实,才会下意识脱口而出。
还好,你的生母不一定是这个样子的。
连锦里笑着望向对方:“我的经纪人已经做报警处理了,您有什么事情的话,都请去和警察说吧。”
说完她便施施然退出了房间。
走出房间,她才重新打开直播间,将摄像头调到前置,对准自己。
弹幕还在讨论能否追究到对方的责任:
[遗弃的细节她说得那么详细,我感觉八九不离十了;就是过了这么久,还能不能追究啊?]
[遗弃罪法定最高刑五年,法定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追诉时效只有十年啊,我怎么感觉悬了?何况这事当初肯定没人知道,也没立案吧。]
林哥在车里等她。
连锦里一边往车那边走,一边分出神看了一眼弹幕。
她耐心解答弹幕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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