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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默还未说话,跟她一道进来的男人冷冷道:“看来我在这有些多余了。”说完起身便要走,都走到门口了居然也没有人稍稍挽留,他冷哼一声,用力一脚踹了门,扬长而去。

    陆小凤道:“他吃醋了,你不去哄哄么?”

    林默道:“他可哄不得,越是哄他他脾气就越坏,若是不理他,他反而自己就回来了。”

    陆小凤的视线落在地上的那具尸体上,脖颈中剑,极窄极深的一道剑口,想留下这样的伤出手必快。

    死去的正是这间杂货铺的老板娘,闹了这么大动静,老板也不知哪去了,居然一点动静也无。陆小凤问:“这是怎能回事?”

    “六扇门的差事,我顺手就给办了。”林默指指尸体:“她,还有这里的老板,还有一家棺材铺的老板,一个小叫花……总共不少人呢,他们都是臭名昭著的大盗,做了几桩大案后躲在这,似乎在预备劫掠什么财物……具体我也不太清楚,本想着把她带回去审问的,谁知被那小子一剑杀了,唉。”

    陆小凤也跟着唉。

    “你唉什么?”

    陆小凤道:“离开六扇门那么久,你还在替他们做事。”

    林默笑笑道:“欠人家人情啊,又不是什么难事,我怎么好拒绝。对了,你又是为何而来?”

    “为了朋友。”陆小凤把柳乘风的事说了,幽幽叹道:“谁能想到像他那样的人,有朝一日竟会死在这等宵小之辈的手里。”

    ……

    第二日傍晚,林默已将疑犯全部捉拿归案,锁链串好,其中赫然有着袭击陆小凤的一男一女,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这些人自然没什么好说的,他们就算想说也说不出来。

    陆小凤全程陪同,他什么也没做,只是跟着,日落西山时,看着最后一个大盗被缚道捆起来,由衷感叹道:“你成熟了许多。”

    “谢谢,这里面许多门道还都是你交给我的呢。”

    陆小凤道:“我们是不是又要说再见了?”

    “好像是的。”

    他道:“我忽然很庆幸,你早就离开我了。”

    林默微愣。

    陆小凤接着道:“不然,我绝做不到像西门吹雪那般洒脱,能这样看着你离开。”

    他的语气就像日落西山一样苍凉。

    “叮——恭喜宿主,任务目标陆小凤好感度上涨……”

    “谢谢你。”林默上前一步,在落日夕阳下拥抱了他,手虚虚揽着他的脊背,脸面向他认真道:“谢谢你的喜欢,陆小凤,认识你,爱过你,我很荣幸。”

    “我也是。”陆小凤这么说着,收紧了这个拥抱。

    这是他这一辈子最单纯的一个拥抱。

    “我还能再见到你么?”

    林默也不知想到了什么,抿抿唇微笑道:“或许吧,等你……反正我会留意你的,但愿我那时见到你,可不要太年轻。”

    陆小凤觉得自己有些听懂了。

    风中送来一阵歌声,迎合着落日的余晖,向着大地落下一片金黄的暖。

    “穷极一生又何惧,

    也许只是一个背影,

    天亮之后就出行,

    你又会在何处伫立?

    是否也在等我的你……

    回顾皆如草木,唯你是青山,嘲笑世间,情难两得,天作隔两岸……”①

    “恭喜宿主……奖励积分五千点,请再接再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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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①:歌词《隔岸》

    不行了,后世的番外难产了,是在写不出来,等我啥时候有思路就写了直接贴评论区当福利噢!

    就这样完结辽

    么么哒!

    第143章 番外(七)

    霓虹灯的光在这座城市里闪耀, 大城市的灯红酒绿投映在一条小巷子里,引出渭泾分明的两条路,左边的路高楼耸立, 右边是一排排破落的瓦房, 忽然, 两盏大灯将小巷的路晃得雪白,好像两对守卫, 让这辆汽车的主人得意洋洋地从这条窄巷里急驰而过。

    “波波——”汽车的鸣笛声和它的主人一样嚣张,在几乎撞到人时大骂一声:“哪里来的小赤佬, 出门不长个眼睛么!”

    张三慌忙闪到一边, 抚着胸口, 在墙角蹲下, 缓慢地呼出一口气。

    不管见过多少次, 他还是有点怕这玩意, 或许是因为第一次见到这东西的时候, 眼睁睁看着它把一个卖报的小童撞飞,再从他身上碾过去,留下一地破烂不堪的血肉就已留下了心理阴影。

    他明明看见巡捕就在附近抽着烟, 与同僚们谈笑风生,漠视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似乎这个世界的人们早已经习惯了漠视。

    他这么想着,走过去为那个可怜的孩子收尸,然后就被抽烟的巡捕用他做梦都想不到的理由讹走了二十块钱。

    在这里, 二十块钱是普通人家一个月的花销,也是富人吃一顿饭随手给出的小费。

    张三摸着早已空空如也的口袋,简直连叹气都叹不出来。

    一瓶玻璃汽水递到他眼前, 抬头,他的搭档, 也是他爱慕着的女人在朝他笑。

    林默长发散开,烫着当下最时兴的小卷,穿着白色高叉旗袍,纤白的腿若隐若现,脚下是一双白色漆皮的绑带高跟鞋,看起来十分的优雅高贵。

    张三看直了眼,这身打扮他无论看多少次都没法子在第一时间回过神来。

    “怎么弄得一头汗,咱俩又不是第一次来这样的世界,你还是怕汽车?”

    张三接过汽水,手指在铁盖子上轻轻一弹,瓶盖子飞出去,他一口气喝了大半瓶,然后打了个长长的嗝。

    “你还有多少钱?”

    林默道:“刚刚还有八十。”

    “现在呢?”

    “现在就剩你手里的汽水了。”

    张三讶异道:“你被偷了?”

    “不是。”林默道:“我被抢了,抢我包的是个八九岁的孩子,看他面黄肌瘦的样子,我实在不忍心去追。”

    张三挠了挠头,站起来往四周瞅,一边瞅一边道:“现在换你等我了,我去找个为富不仁的王八蛋干它一票。”

    林默被他逗得嗤嗤笑,不是笑别的,纯粹是现在张三的形象跟以前差别实在太大,一头打理齐整的短发,白汗衫青布裤,虽然在林默强烈的要求下,他放弃入乡随俗,没有绑腿穿黑布鞋白袜,而是穿了一双高筒铆钉靴,长长的蓝布腰带也换成了黑皮卡扣带。如此搭配让他上半身看着像拉黄包车的,下半身看着像混社会的,整体来看,活脱脱一个臭流氓。

    现在这个臭流氓说要去“干它一票”,面上不见狠厉,只有无可奈何。

    “不用去了,我已经找到任务目标了,不出意外的话咱俩今晚的食宿就落在他身上了。”

    一听任务目标张三就来了精神:“是谁?”

    林默道:“他叫黑豹,出身石头乡,原本是个贫苦的孤儿,十八岁出来到这座城市闯荡,先是跟着一位姓金的先生混,作为他的保镖,很受信任。”

    张三在听。

    林默接着道:“这位姓金的先生实在不是什么好东西,这座城市一半违法的勾当都是他在做,他在暗中有一个死对头,叫喜鹊,没有人见过喜鹊长什么样子,有多大年纪,只知道这个人手下也有一股势力,专门跟金先生对着干,金先生做什么他都知道,总是在抢在他前面把他的生意揽到自己这边。”

    张三道:“让我来猜猜,黑豹就是喜鹊。”

    林默笑道:“一点也不错,可惜金先生没有你这么聪明。”

    “然后呢?”

    “什么然后?”

    张三道:“你的故事仿佛没有讲完。”

    林默眼睛弯起来:“的确没讲完,现在的黑豹已经干掉了金先生,把他的势力都变成了自己的势力,不仅如此,还霸占了金先生的女儿。”

    张三已经在鼓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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