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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实在是个死心眼的人,一旦认准了某一件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坚定坚决的表示绝对不会跟其他男人和平共处,陆小凤他还是要杀,让他准备好。

    林默扶额,气到失语。

    陆小凤心态很好,笑着说你想什么时候动手就什么时候动手,他随时奉陪,然后把菜下到锅里,眼巴巴的等着。

    铜锅他吃过,红色汤底的却没见过,这个味道又香又刺激,一闻就忍不住流口水。

    鲜嫩的小肥羊肉浮上来,陆小凤率先夹了一筷子,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像是吞了一块带着火星子的碳,嗷一下站起来满地狼窜,然后瞄到张三买的一筐梨,当场就啃了三个。

    林默一边吃一边看他,“这是中辣啊,没那么夸张吧?”鲜嫩嫩的肉入口,“很好吃啊,很好吃对吧?”

    张三点头,“很好吃,人间美味。”

    陆小凤满脸写着震惊,道:“你们两个舌头是不是有毛病?”

    “有毛病的是你。”一点红夹菜入口,慢慢咽下:“的确很好吃。”

    “那就多吃一点。”林默用勺子把肉和菜都捞出来盛到他碗里:“之前骗了你,这顿饭就当是我的赔礼了,你……别生我的气好不好?”

    一点红道:“我不会生你的气。”

    他吃得很慢,非常慢,脸慢慢红起来,微微张口,丝丝缕缕的吐着气,向来冰冷锐利的眼睛里慢慢浸润了水光。

    再抬头,一滴泪缓缓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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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辣哭了

    第70章 生命大和谐

    与眼泪一齐流下的还有鼻涕。

    一点红整张脸都红了, 嘴唇尤其红艳,还在微微轻颤,舌头吐出来, 泪眼朦胧的模样像极了一只小奶狗。

    这是被辣得狠了。

    其实红油火锅真的没那么辣, 林默也不是嗜辣的人, 只是饮食清淡惯了,舌头突然被刺激, 自然受不了。

    一点红虽然没说话,但他的状态无声胜有声, 林默递过去一张纸巾, “实在吃不了就不要勉强嘛, 怪我了, 没考虑到你们都不能吃, 我再去煮一锅清汤的。”

    一点红拉住她的手, 眼巴巴看着她:“我是真的喜欢吃。”

    陆小凤嘴上吃着梨, 眼睛盯着相握的手看。林默手烧得慌,看着一点红认真的表情,她毫不怀疑就算端盆便便上来说自己喜欢吃, 一点红也能毫不犹豫的下筷子,然后再来一句:我也喜欢。

    造孽啊造孽。

    吃完饭已近午时,冷阳高照,一点红再次向陆小凤提出决斗, 他说一定要陆小凤认认真真跟他打一场,若能胜他,他就离开这里, 永不见林默,要是输了, 那不好意思,他一定亲手将他葬在风水宝地,逢年过节再来携妻烧纸钱祭拜。

    陆小凤竟也不生气,笑着说纸钱就不必了,多带些好酒就成。他接着道:“可惜,你若不是时时想给我绿帽戴,我们一定会成为好朋友。”

    一点红冷哼着握紧了刀,“我不跟死人做朋友。”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出去,看着不像生死决斗,反而像小学生相约去上学。

    林默在收拾碗筷,张三一边啃梨一边嘻嘻笑着调侃道:“你不跟过去看看?莫不是他们俩无论死了谁你都不亏?”

    “不用看,陆小凤不会输的。”林默把碟碗摞在一起放在木盆里,炉子上烧的热水倒进去,抹布粘着洗洁精一个一个洗去红油,眼睛盯着氤氲热气,笑了笑:“我只要在这里等着他回来就行了。”

    张三翘着脚,把梨核扔在地上追问道:“那你昨天晚上那么紧张做什么?”

    林默道:“因为昨天晚上我不确定啊,现在我确定了。”

    “哦?”

    她把目光转向窗外,“他很自信,他相信自己一定不会输,所以我相信他。”

    ……

    一点红的剑法很怪,他出剑时只有手腕在动,手肘与胳膊是不动,出招中也以刺居多,现在换成了刀,刺这个动作就没那么方便了。

    刀有刀的打法,一点红毕竟是极具天赋的人,几番磨合下来,镜花水月已被他用至纯熟,细长如剑的刀身既有剑的轻灵变化,又有刀的刚猛沉力,陆小凤两次试探着出手夺刃都被他反击回去,调侃道:“我看你要杀我是假,那我练刀才是真。”

    一点红也露出了笑,“你大可以试试真假。”寒光携风袭来,一刀刀如雨点般挥洒而出。

    昨日一战陆小凤只是躲,几乎不曾出手,而今日他的身形和步法与昨日大不相同,反守为攻,在刀砍过来的短短一瞬,他的手指便先一步弹开锋刃欺身而上,直奔一点红双肩大穴。

    他的招式不但漂亮潇洒,且很实用,没有一点多余动作。

    唯一的缺点是没有杀气,这也是最可怕的一点,当你觉得他没什么威胁时,他的两根手指已悄然夹住了你的兵器。

    镜花水月停住,被两根手指夹着,不能再动毫分。

    一点红试过往出拔,试过翻转刀锋,也试过注入内力往前再送几分,都失败了,刀连一丝一毫都动不了。

    他喘丨息剧烈,肺腑吸进了太多冷气,凉得发痛,而陆小凤呼吸均匀,一派云淡风轻。

    俩人一共过了至少五百回合,近两个时辰,光从体力耐力来看,一点红就已经输了。

    心服,口不服。

    陆小凤放开刀,“你连日奔波且有伤在身,并非技不如我。”

    一点红却连看都不看他,收刀入鞘,转身就走,连一句话都没说,也的确不必再说。

    输就是输,没有借口,他又不是输不起的人。

    这样的好天气用来送别朋友未免太煞风景。

    送别情敌却是再好不过。

    ……

    林默已经把小屋打扫得干干净净,就连门边窗框的灰尘都被她用抹布擦得干干净净。

    在扫地的时候张三就已经告辞了,说是要去办事,临走前硬是扒着林默,求她对他说:张三,你此行一定顺顺利利,不仅能平安回去,还会在十天之内得到一大把品相完美的珍珠。

    林默说发财不行吗?为什么一定要珍珠?

    张三把最后一个梨核扔在地上,道:“我不要发财,我只要珍珠。”

    林默也不纠结这个,就当付报酬了,一字不差的说了一遍才把人送走。送走的时候还在想我自己为什么不叫张三呢?

    要是去户部领一套文书改个名,这个能力会不会对她自己起作用?如果能的话那也太爽了。

    先记着,等回去的时候试试。

    陆小凤进来时天色刚擦黑,屋子里点了灯,林默坐在炉子边烤手,手里拿着高中的语文课本看,借此打发时间。

    见陆小凤进来,林默立刻放下书蝴蝶扑花似的扑进陆小凤怀里。

    “有没有受伤?”

    “没有,你呢,有没有感觉好些?”他的手放在她额头上,“看起来已经好了。”

    林默笑着捉住他的手,朝他身后看看,道:“一点红呢?走了吗?”

    陆小凤道:“走了。”

    林默眼睛眨呀眨,嘴撅起来,故作难过道:“哎呀,他怎么走了呢?都没有跟我告别呢。”

    陆小凤又怎会不知她的想法?他不敢说了解所有女孩子的心思,但林默的心思却是他一眼就能看穿。

    他也学着她的样子撅起嘴道:“向来还没有走远,你要是想他,现在去叫也来得及。”

    “哎呦,哎呦哎呦。”林默笑着叫起来,“你是吃醋了吗?你一定是吃醋了吧?”

    也不知是为什么,她就是喜欢看他吃醋的样子,特别可爱。

    陆小凤轻轻叹了口气,把人抱在怀里,下巴搁在她头顶上轻轻的蹭,炽热的呼吸喷在耳边,他低声道:“我也只是个普通男人,我当然会吃醋……我不仅会吃醋,还会……”

    他没再说下去,只是贴着林默,他也不用说下去,因为林默已经感觉到了。

    感觉到了浪子的热情和迫切。

    屋子里很暖,烛光不甚明亮,外头又刮起了风。

    他的声音低沉,略带沙哑,搂着林默的腰的手紧了紧,然后飞快的放开,仓惶退开几步,“我……我得走了。”

    他当然舍不得走,他站在原地等着林默挽留他。

    林默果然不想放他走,勾着他的脖子把他拉回来,脸埋在他胸口,一下一下的蹭,像只撒娇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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