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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扎了车胎的电驴,开了商城后,她立刻买了一个新轮胎,苦于不会换,还是这两天陆小凤过来帮忙给换上的。

    小电驴被推出来,叶孤城神色纠结的看着它,在坐和不坐之间犹豫。

    他不想坐,他觉得自己要是坐这玩意出门怕是得被全东京的人围观,丢脸能丢到下辈子去。

    可要是不坐,他这一趟估计就白来了,无功而返,南王的猪脸必然要在他眼前晃,他多看一眼都想吐。

    他就算再厌恶林默,至少她长得好看,虽然精神上受些折磨,但视觉上还是享受的。

    面对南王,他简直方方面面都在忍受折磨。

    叶孤城从来都不是个屈居人下,甘受折磨的人,待到紫禁之巅,便是了结一切的时候。

    想到这儿,他寒星般的双眸忽然变成了两朵寒焰,胸膛有烈火在烧。

    “叶城主?”林默不仅脸红,连耳朵尖也红红的,她羞涩道:“走吗?我知道有条小路,平时没什么人……就,我们两个……你看……嗯……”

    她觉得自己简直是在用生命演戏,每说一个字都尴尬得心肌缺血,大脑缺氧。

    叶孤城深吸一口气:“走吧。”

    ……

    滴滴滴——

    小电驴发出快活的叫,飞速行走在无人的,满是泥坑的小路上。

    泥水被破开,向墙两边飞溅。

    叶孤城坐在后座,两条腿几乎与胸口并行,衣摆被拎起,饶是林默纵横回旋,反复冲刺愣是溅不上一个泥点。

    好气啊!

    既然如此,那就别怪她下狠手了,她记得前方不远就是一个烂泥塘。

    车把拧到最底,小电驴直接飙到八十迈,这个速度,林默高中毕业考驾照那会儿,开四个轮子都没跑过这么快。

    烂泥塘就在眼前。

    林默忽然道:“叶城主,其实吧,在见到你的第一面的时候,我就……”

    “嗯?”

    很好,注意力分散了。

    林默猛然刹车,一个神龙摆尾,小电驴顿时发出悲惨的嚎叫。

    可怜叶孤城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炮仗般弹射出去。

    目的地,烂泥塘。

    这一下攻其不备,出其不意,若是普通人都能请亲朋好友吃席了,哪怕轻功不错,即便不摔断腿也得磕掉俩门牙。

    叶孤城的轻功相当不错,即便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仍能迅速反应,在空中变换姿势,以求落地时不会摔得太惨。

    确实不惨,只不过是膝盖跪在泥坑,双手被污水浸泡而已。

    若是忽略一脸的稀泥,他的落地姿势堪称教科书般完美。

    林默脸埋在车把手里,双肩剧烈抖动,“这……要不……你去我那,洗个澡吧。”

    “出门前,我还特意多烧两壶水呢。”

    叶孤城能怎么办,只能一身烂泥的从地上站起来,笑着把她原谅。

    回程路上,他仿佛失去了魂魄,一声不吭,静静的坐在后座,慢慢搓着手上的泥。

    “城主你膝盖没事吧?”

    “你胳膊没事吧?”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那个泥坑你也看见了,要是不刹车泥就溅你身上了……我以为你会抓着车后座的……”

    ……

    直至脱下脏衣服,泡在热水里,叶孤城才重新开口道:“你是故意的?”

    林默刚把脏衣服泡水盆里,正在系统商城里买窃听器呢,被这么一问,顺口就答了个“嗯。”

    “……明白了。”叶孤城浅叹一声,接着道:“你那时候想说什么?”

    “啊?”随后林默才反应过来他问的是自己甩他入泥坑前的那句话。

    “在见到你第一面的时候,我就……”

    就什么?那时候就喜欢你了吗?想想划伤他脸的王之财宝,再想想把他转吐的黄金维摩那,这个说法三岁小孩都骗不过去。

    林默憋了半天,看着叶孤城舀起一捧水仔仔细细的擦脸的样子,瞬间福至心灵,灵关一现。

    “我是想说,那时候我就想问你,你平时都用什么东西护肤擦脸啊?”

    叶孤城那张脸简直细腻精致得不可思议,实在叫人羡慕。哪怕这个问题是林默临时现想出来的,她也很想知道答案。

    叶孤城沉默了很久很久才道:“……清水洗脸。”

    “只有清水?洗脸?”

    “嗯。”

    林默那是半点都不信,皮肤白皙的人她又不是没见过,就比如她自己,脸是不错,然而这段时间一直在做反应和力气的训练,天天大太阳晒着,防晒霜涂了一层又一层,脸色还是肉眼可见的黑了好几度。

    即便如此小心防护,她的脸也从未有过这样珍珠般的荧光。

    只用清水洗脸?南海的太阳可比东京毒多了,怎么就没把他晒黑呢?

    洗了两盆泥水,又用皂角搓了好几遍,叶孤城的白衣总算恢复成纤尘不染的样子,夹子一挂,太阳底下迎风乱飘

    林默抹了一把汗,认命的想,要不她这儿真改澡堂子得了,生意还挺火爆的,才几天都有回头客了。

    偷偷把窃听器往洗好的衣服腰带里塞,她扭头笑道:“今天太阳足,没一会就能晒干的。”

    叶孤城道:“没关系,就算你把这件衣服丢掉也没关系。”

    “啊?”

    “我带了换洗的。”

    林默僵硬扭头,只见拴在院子里的骏马上果然有个白色的包袱。

    “就是它,拿过来给我。”

    林默:“……”你带衣服了为什么不早说,眼睁睁看着我搓了半个多时辰很开心是不是?

    ……

    转眼已是晌午,城南的花是看不成了,为了表达歉意,林默决定请叶孤城吃火锅。

    红油火锅。

    火开后,浓烈的香气席卷着一方小天地,浸润着盛夏灼热的空气。

    这个世界有辣椒,但多半种在大户人家的花盆里用于观赏,直接当场配料煮菜用的林默还是头一个。

    青菜,各色肉类,手擀面,一样一样的被下进红汤中翻滚。

    叶孤城的筷子停在碗边,他的确有点饿,这一锅乱煮也的确很香,但他不敢下筷子,因为他有种强烈的预感,这顿饭可能会把他坑惨。

    然而林默能有什么坏心思呢,她只不过是想在他的新衣服上溅满油点子而已。

    进烂泥坑的那身不管她洗得多香多干净叶孤城都不想再穿,而窃听器的去处还没有着落。

    铜锅下的火越来越大,水汽越来越多,叶孤城迟迟不动筷,林默咬咬牙,盖上了压力锅盖。

    要不了多久,火锅里面产生的气压会直接冲开盖子,一锅汤至少能溅出十米远。

    为了一手情报,为了黎民百姓,林默闭上了眼,倒计时,五、四、三、……

    彭!

    锅盖被炸飞,红油四射,林默飞速闪到桌子底下,躲过最烫的一波热汤,仍不可避免的被泼一身。

    她被烫得龇牙咧嘴,慢慢坐回去,叶孤城在她对面,一身白衣竟没沾上一滴油。

    那张玉润生光的脸缓缓露出一丝笑意。

    “你若想看我洗浴直说便是,大可不必和我的衣服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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