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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朝她眨著眼睛。“亲爱滴,这儿的生活很棒。我拥有康瓦耳母亲的爱,祖父的财富,还有在河畔城堡中的你。还有什么不满足呢?”

    他抬起头来,他和她都必须学习如何管理产业,但帐务占据了他大部分的时间。“渐入佳境,”他向她保证。“整件事就像是饲养鼬鼠,一旦弄清楚谁是谁、重点在哪里,就可以知道哪一样资产有什么义务。我们可以把整个产业当作饲养动物那般来管理。”

    正如公爵夫人的丈夫所预料的,他的离去并没有让她过度哀恸。她很平静,平静而且如释重负,云妮觉得。

    “天啊!”他说道,然后把信递给云妮。

    就算是一个九十六岁高龄的老人,而且每个人都知道他离死亡不远,这仍是一大震撼。明克和云妮留下来协助薇安度过最糟的二十四小时。明克接管现实的工作,指挥调度仆人、召来医生,云妮则在厨房里把白兰地加入薇安的茶中。

    “明克!”马车驶过桥面的时候她叫道。“明克!瞧!”她让车夫停在河边步道上。“看我带什么回来了!”当明克走近的时候,她说了一句事先预备好的话。“每个人都用得上一点魔力。”

    多奇怪啊,她曾以为有钱有势、心肠歹毒的他不会受苦。多么愚蠢的想法。

    她打开车门,让另一只狗跑出来,一只看到明克就立刻跳起来的狗,跳得有五尺高。

    “账弄得如何?”她问道。她知道这几天以来,他一直被它们搞得头昏脑胀。

    无可避免地,云妮注意到明克和他的弟妹们一点也不像。他比他们当中最高的人高出一个头;他们的眼睛全是棕色的,皮肤也比较粉红。然而似乎没有人注意到这些;他们全都喜爱他,他也喜爱每一个人,从最小的到只比明克小一点的那个,一个害羞的妹妹。

    那天夜里明克梦到了腿,一个奇怪的梦。他梦到修长而结实的腿,男人的腿,女人的腿,可爱的腿,新的腿,奇怪的腿。而梦境中的腿都太长了,以至于他只及它们的膝盖处。

    “担心什么,云妮?我爱你,我要和你在一起。”

    他们到康瓦耳举行婚礼,在那儿举行了一场小小的仪式,成为夫妇,并且在明克的姨妈家吃了一顿愉快的晚餐。明克的家人全都参加了:两个舅舅、三个姨妈、两个表哥,以及他的十二个弟妹——有个弟弟没能来,因为他不肯离开他的妻子,她怀了第三胎,而且就快生了。紧接著的庆祝活动中充满了康瓦耳语、舞蹈和温暖的笑声。

    她摇摇头。“不,不是这个。是这儿的生活——”

    “噢,是只混血猎犬!”他说道。“我最喜欢的。”

    她一定是心不在焉,因为直到过了午夜,他们都打算离开了,她才想起该给他们一封信。“我差点忘了,噢,亲爱的,这个,他说死后要把这个交给你们。我只是没想到——呃,你们知道的,我没想到会是今天。”

    如此这般,西西林侯爵的独生女包云娜,有了极大的改变:她不仅嫁给了一个成为阿雷斯公爵的心上人,而且还得回了她原本的家,乌勒堡,并和她的丈夫选择住在这里。

    拍着那只动物,福德告诉云妮:“这么多年来我一直生活在我所想要的东西里,以为其他的东西会为我带来一切。”他接下来的话让她大吃一惊。“可是不,她仍然爱着那个我从他手中将她偷过来的男人。”他讽刺地又道:“虽然我给了她一切,多过他所能给她的百倍、千倍。”他噘起了嘴唇。“要是她能假装一下——”就连他也知道这种想法是没有用的,随它去吧。

    然后她连车门都没有打开,就直接探身到车窗外,交给他一只暖暖的、毛茸茸的小狗。

    终曲

    明克在伦敦用他新的名字签署了正式的结婚证书,矛盾的是这完全没有改变他妻子的姓氏——除了让她成为阿雷斯公爵夫人之外。当然,新的公爵也让老公爵的遗孀继续留在伦敦的寓所,“只要她愿意,住多久都行。”反正没有其他女性的亲属想要和她争。对伦敦来说,一个更大的谜团是,他还让在康瓦耳的一家人——一户姓崔的人家——使用公爵四个较小的领地。

    我,包福德,第五代阿雷斯公爵,在此宣布于今晚,也就是一八九八年五月十九日晚上,于乌勒堡出现的殷迈克,为我的孙子,是我的血亲包菲力的儿子。我在此宣布他是我的继承人,赐予他所有与阿雷斯公爵有关的荣耀与财富,包括公爵的爵位和次要的爵位,西西林侯爵、格林威克伯爵、贝尔威克子爵、梅德布洛子爵、柏契斯特男爵。

    即使明克成了公爵,云妮还是嫁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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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她看着包福德从他的眼神后头消失。它们哀伤地盯着她,再也看不见任何东西,走向永恒。她伸手将它们合上。

    没有人注意到云妮这边只来了几位客人——弥顿,几个从前的学生,以及几位舞会之后和她恢复联络的老朋友——他们称呼她和她的新婚丈夫为公爵与公爵夫人。

    “我?”她大笑。“我就像在天堂一样。我只是有点担心。”

    大致上来说,伦敦上流社会对于新任公爵竟然在那么远的地方低调地迎娶新娘,感到很不谅解,不过这还只是序曲而已。新任公爵完全不打算和老公爵一样,成为社交圈的中心。很快地,人们得知新任公爵视家人,尤其是他的妻子,为第一优先,还有一群狗儿,特别是猎犬。

    “不,是小魔力。”

    “魔力!”明克说道。那只狗见到他,就和他见到它一样的高兴。

    明克点点头,满足得说不出话来。

    云妮自己下了车,说道:“它只是来玩,李泽不肯卖,不过他给了我们一只小狗当作是结婚礼物。”她从明克手中接过小狗,让喜不自胜的他去应付魔力。她把小狗凑近鼻子,摸索著它。“噢,它好香喔。”她贴著它小小圆圆的肚子咧嘴一笑,眼睛朝明克露出笑容,再度向他保证。“它是魔力的儿子。”

    她把信封交给明克,一封出自一个死去的人的信。

    他在三个人都站在门厅时打开它,然后在天鹅绒长凳上坐下来。

    她看著他和小狗嬉闹,和他身上的订做服装如此相配——他很喜欢那些衣服、也订做了很多——还有新的责任。然而,她怀疑他是否怀念他自行谋生的生活方式。“你快乐吗,明克?真的快乐?”

    明克在河边步道上等著她从伦敦回来,她是去和一位打算以皮格麦里昂的神话编写一出剧本的剧作家(译注:可能影射剧作家萧伯纳)讨论一篇关于伦敦方言的论文。

    这封信的日期是昨天,署名是公爵本人,还加上了他的印记,并且有四位证人,包括军事学院的书记和院长本人。

    一直到明克上楼来,他们才发现费弟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走了。老人和鼬鼠相偕离去了。

    他的目光迎上云妮的。她拍了拍他的手,他点点头——像是在道谢,虽然她并不确定。有那么一瞬间,他泪水盈眶的眼睛紧盯着她,渴望着什么。如果能知道是什么,她一定会找来给他的。

    他惊讶地抬起头来。“你不快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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