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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ankie变成了吸血鬼,而Edward被他咬了。

    是直接杀了把血放出来囤起来——反正人类有的是;还是每天有节制的拿走一点血——别傻了我才不要杀人!

    看着倒在地上捂着脖子挣扎着要站起来的Edward,以及嘴里说着“对不起”,可还是朝着自己走来的Frankie,程晓风转身从后门逃走了。

    “Lize,我们现在去我父母留下的农场。不要担心,加拿大哪里的吸血鬼最起码就我了解的,比美国要少多了。”

    可是在逃出来然后被重新抓住前遇上了带着年仅四岁小女儿的Smith夫妇后,程晓风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为了孩子放弃优渥的工作和舒适的环境,抛下一切逃离自己所居住的高档街区——丢下面子跑回老家去求助自己父母的夫妻。

    当这种言论变成大部分吸血鬼的想法后,Edward被Frankie敲开了家里的大门。

    他们二人在两星期前,就“是否变成了吸血鬼”这一问题发生了剧烈的争吵,而在两星期后,Frankie的到来似乎意味着一种缓和。

    在长生不老和永恒不死面前,只需要放弃在阳光下站立的权利——就连再英明神武的一国之君都会放手一搏。

    不过就如同妹子所说的那样,即便是永生不老,每天只需要喝喝人血……但是谁也夺不走身为人类的骄傲和在阳光下行走的权利。

    而随后,听到Frankie到来的敲门声,立刻从房间里跑出来的程晓风被看到Frankie的Edward,在第一时间给支开了。

    程晓风怎么能够告诉她,自己在遇到这对居然还抱有幻想的夫妻,她是从一个妄图饲养人类的几个吸血鬼手上逃出来的?

    ——这对程晓风而言,真是再差不过的残酷现实了。

    这种未来显然大多数人没有预料到。

    在她在跟随Smith夫妇一起到了位于加拿大的农场老家后,John的父母虽然是脾气古怪的让人难以忍受的老古董,可是他们比大理石还要顽固的头脑,让他们坚定拒绝了变成吸血鬼这种“愚蠢而又毫无意义”的物种。

    Mary抱着自己的女儿May,非常骄傲的抬起头。

    程晓风不明所以,可到了厨房打开柜子时,才发现一个问题。

    “总会有人类可以被抓住的。”

    用程晓风的经验来看,在十二国记里除了王之外,没有任何一名官员可以接受仙籍变成长生不老的仙人后,超过六百年还不把仙籍给交换回去。

    除了因为视觉效果大撒的血浆和最后的美国式坑爹结局外,是除了《夜访吸血鬼》外我最喜欢的一部关于吸血鬼的片子。

    这是单方面、即便被强迫也不会博得其他后悔余地的转变。

    而

    哪怕是这一次,就连许愿都希望能够永远在一起的家人也不可以。

    程晓风觉得比起面对吸血鬼,她宁愿去和老Smith夫妇一起去研究该种些什么容易收获的食物才能渡过这个冬天。

    眼前看到的一幕,让她彻底的大惊失色。

    被捉住,是因为几个吸血鬼分工合作的无路可逃的结果,可是逃出来,也是因为他们这群人在对于自己处置上的分歧。

    找你的父母,找你的朋友,找你的上司下属……

    总归有谁会心软的把你变成吸血鬼里的一员的。

    比起相信很快就成为泡沫的“人类和吸血鬼可以共存世界”的理想王国,程晓风更加相信很快——人类就会变成大部分不愿意选择靠提供血液活下去的肉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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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hn看着路上捡来的报纸,忧心忡忡的对着拿着笔记本不断敲打寻找最新资料的程晓风说道。

    “无论发什么,前途会变得多么悲惨也无所谓,谁也夺不走我在阳光下行走的权利。”

    程晓风在他们争吵的时候,用藏在指尖的碎玻璃划破了绑在手上的胶带——在手腕上拉开了口子流下了可被追踪的鲜血,这也是无可避免的事情。

    “Lize,去厨房给我和Frankie倒两杯红茶来好么?我要用那套白底蓝花的茶杯。”

    身体和心理年龄的反差会带来什么后果?

    我的一个兄长,将我不愿意变成吸血鬼的另外一个兄长给咬了。

    不过走在洒满阳光的大路上,程晓风倒是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

    难道要说,自己曾经和一个对于杀人没有罪恶感的人,一起在美国流窜逃亡了整整六年多吗?

    “我以身为一个人类感到自豪,完全没有想要变成吸血鬼这种生物。”

    &&&&&&&&&&&&&&&&&&34.嗜血破晓(二)

    她整个人在阳光下散发着不容亵渎的光。

    哪怕是仅剩的家人,也绝不可以夺走这个权利。

    程晓风没办法告诉他们自己为什么那么清楚每一条不可思议的逃亡路线。

    我的兄长,一个为了不让我看到自己另外一个身上发生的从根本意义上的种族变化,所以支开了我。

    “形势还没有坏到人类被所有国家,都给当成食物的地步。”

    一出门,便是意味着希望的早晨。

    作者有话要说:既然大家都说前面一个名字百度不能,那么还是用这个吧【捂脸话说我神马时候说过过节要三更了啊==

    程晓风和John互相看了一眼,把Smith夫人和她的孩子带回了车上,然后Mary一踩油门,根据着程晓风的指路,飞速的开着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

    作者有话要说:嗜血破晓是一部非常有内涵且发人深省的片子。

    在面对永生不死和不会受到致命伤害的诱惑下,有几个人不会放弃能够在阳光下生活的权利呢?

    变成吸血鬼有多方便呢?

    而且,假如真是让身体永恒的停留在这个时间的话……对青少年和小孩子最残酷的事情是——

    与此同时,屋外传来了巨大的响动让程晓风立刻奔了出去。

    ‘见鬼!家里根本就没有那套茶杯!’

    就连Frankie都因为在敏锐的察觉到了人类会变成食物的趋势下,不惜背叛自己兄长和妹妹的愿望,也要将他们变成吸血鬼。

    “我才不会让自己的孩子永远长不大呢。”

    他们永远长不大了。

    与程晓风坐在后排怀抱小孩的母亲,安慰着这个从上车后,就一直神经紧绷的看着窗外的前者。

    程晓风深吸一口气,踩着拖鞋,就穿着一件睡衣,什么都没带的踏上了未卜的前途。

    最多二更神马的……尼玛,可不要当真啊妹子们!

    嗜血破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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