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一个星期便是好久不见(2/2)

    我出门时,沈先生拉着我在我耳边支支吾吾了半天,才说出请求我帮他买几条合身的内裤的话语。我不知道他的尺寸,问他,他又答得结结巴巴的。我便伸手进他的裤子里头摸了一把。腿间软软的一团肉,没有内裤缚着,摸起来冰冰凉凉的,也可能是因为我的掌心温度太高。他被我的举动吓到了,从脸庞迅速红到脖子,性器在我掌心里不安地跳了一下。

    “你……”

    金擦拭着酒杯答:“和英生一同出去采购了。”

    小区物业处理故障的速度很快,但是沈先生的门锁还得等一些时日。沈先生今日请假,待在我家里。毕竟他的督警制服还没有晾干,他又没有多余的合身的衣服可以穿着出门。而且我也不赞同他独自一人出门,鬼知道那个痴汉黑客现在躲在哪里。他还没有得手,应该还会再次行动。

    他说得太小声了,其实我没怎么听清。不过我问话的本意是不想他因为我刚才的举动而过分尴尬。我想起昨天他穿的是白色平角内裤,那下班后我就给他买这种内裤吧。

    第二天,我如常去酒吧上班。

    我笑着客气问道,你们是否需要每人来一杯啤酒?

    领头的混混定定看了我好一会,我正纳闷他是不是他被汹涌的人群吓呆了,他忽然说了一句:“你这小子……生得倒比那花魁还好看。”

    “老板呢?”

    而在壁内的地上城里,这种现象我们仅仅称为降水,是一种人为的气温调节,一切都那么温和有礼。

    我抽完一根烟,把它扔在小巷里。

    金抬头看了我一眼,问:“你还ok吧?”

    我笑了笑。其实睡了一觉之后我便想通了,既然他俩还没有来找我,那多半还在等待我主动低头,那我何必为了一封邮件浪费我的好心情呢?我答道,不是什么大事。

    我等了很久,小七仍然没有出现。

    金见我的轻松神色并非作伪,微微点点头,道,那就好。

    他颤抖着唇,好像想骂我,但又不知道吐什么言语。

    我换上酒保制服,更新了点唱机的歌曲,金收拾完毕后便去了后台。晚上七点,我们正式开始工作。

    我摇了摇头,中年男人的心思我不懂啊。

    我所工作的酒吧靠近千叶城的“栅栏”,也即是着名的红灯区,坐落在一条不知名的小巷里,有一块老板自制的夸张霓虹招牌,全名是“Viva la vida”,出自西班牙语,据说是生命万岁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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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后知后觉想起下周便是万圣节了,难怪最近大家都那么忙碌。

    我返回酒吧,小七依旧没来,我继续在酒吧里工作了三个小时,直到那群相约去“栅栏”观看花魁表演的小混混回来。

    站在阳台,能勉强看到远处“栅栏”的烟火,照得天空如闪电划过,雷声轰轰如大雨将至。但是千叶城不会下雨。会下雨的是壁外的天空,混着大量硫化物,吸收辐射,腐蚀皮肤,杀害生物。

    他颤动着眼珠看着我。忽而睫毛盖下,他低头露出一截洁白的天鹅颈。他喃喃道:“随、随便……”

    老板早年是个拳击手,只打地下赏金联赛。由于地下赛场缺乏专业裁判,又不提供正规的医疗保障,基本上是有钱人的斗兽场,很容易搞出人命,选手们大多是打一场丢一条命。所以若非是欠下巨款或者背负高价医药费用,很少人会主动参与其中。老板是个例外。听说老板年轻时打过三次联赛,退役那一战赢得满身是血,当年目睹这一场比赛的人,无论是赌他赢还是赌他输,都在底下狂呼,Viva la vida。

    英生是酒吧里的老员工了,普通一张脸,瘸了一条腿,却因为对纳米科技过敏,所以至今未能安上义肢。听说和老板是过命的兄弟,不会调酒,所以一般只做一些打杂的工作。

    我不知道他今晚是不是出状况了,心情略是烦躁。我觉得累了,便和采购回来的老板换班,去了阳台抽烟。

    我回到酒吧时,只见到金一人在忙碌。

    我送走了几波叽叽喳喳的女生后,又迎来一群相约去“栅栏”看花魁表演的黑帮混混。他们闹闹哄哄的,七嘴八舌地讨论两小时后才会登场的美人,全然没有注意我给他们弄的是Dry Martini还是Sugar Rush。期间来了几名熟客,一个是半个身子都是赛博格的杀手,Alert,年纪在三十岁左右,眼角有细纹,嘴巴习惯性下撇,显得他严肃又冷淡,正从赌场回来;还有一个是性爱专用的Buddie,Nova,十六岁的少年模样,将近两年的出厂年龄,以及通过官方测试的二十五岁心理年纪,他正要去赴一个appointment,顺路来这里喝一杯,打算借助酒精酝酿一下情绪;除此之外,夜班经理Rex,点了一杯ZELA,又酸又辣,就像覆盆子酸浆倒在一大杯纯酒精里,正在烦恼如何拒绝他的妹妹搬进公寓与他同住;临街spa店的老板娘Evar,偷得浮生半日闲,来这里要了一杯Fever,呛得满脸通红,想找个人调情却没人搭理她;EYEWITNESS杂志的主编Touch,为了金而来,很失望地见到是我在坐班,我感到抱歉,问他是不是还要老一杯Gin Fizz,他说这次他只要一杯单纯的朗姆酒……

    我见到他们垂头丧气,早就预料到这样的结果。想当年我也曾去凑过热闹,但是真正去到“栅栏”才第一次见识到所谓的人生人海。里三层内三层,花魁被围在中央,就像古老的美食肉夹馍。你甚至会好奇,当年的“大吞噬”几乎把地球撕裂,让生物灭绝,为何却贴心留下那么多人类。

    我们都生活在温室里。

    他太软了,难怪招人欺负。我这一年来随意惯了,并不是真的想逗弄他。我抽出手,笑了笑,问:“那您要三角的还是平角的?”

    这个酒吧大概是他的一个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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